苏舜钦@北宋进奏院事件中的作风豁免权( 二 )
饭局一事 , 背后牵涉的是宋朝复杂的党争 。 当时主持御史台工作的王拱辰 , 是状元出身 , 王拱辰和范仲淹的死对头吕夷简是一派 , 自然与范仲淹不合;而苏舜钦曾得范仲淹的赏识与举荐 , 宰相杜衍也重其才 , 将女儿嫁给了他——而杜衍又和范仲淹是一派 。 为政治需要 , 王拱辰好容易逮到这个机会 , 弹劾苏舜钦等人的真实目的 , 是想进一步打击遭排挤外调的范仲淹 , 并将宰相杜衍拉下马 。 《宋史》云 , 事后王拱辰等为之欣喜 , 曰:“吾一举网尽之矣!”——竟成了成语“一网打尽”的最初出处 。
因有“小人”与“奸臣”之故 , 这件作风案 , 舆论与史论更多从朋党政治磨笔锋 , 谓此为“奸臣党”向“君子党”的进攻 。 不过 , 笔者回想此事 , 其中固然有政治斗争的因素在 , 但苏舜钦有错 , 到底“顶风违纪”是直接原因 。 在朝廷大力整治吃喝风的大环境下 , 不顾形势约束、不管纪律要求 , 一味按照习俗宴请朋友 , 甚至招伎玩乐 , 已属于典型的腐败行为 , 被别有用心之人抓住把柄在所难免 , 使自己“撞到了枪口上” 。 既然范仲淹等人以“君子一党”自诩 , 当更严格自律才是 , 如此孟浪 , 何以服众?若将话题转移到道德事件来 , 则实在是诱导舆论了——这是检举 , 还是告密?是不是坏干部嫖娼 , 叫检举;好干部嫖娼 , 叫告密?朱熹对此便作了持平之论:“虽是拱辰安道辈攻之甚急 , 然亦只这几个轻薄做得不是 。 纵有时名 , 然所为如此 , 终亦何补于天下国家邪 。 ”
你叫检举 , 我叫告密 , 这不叫以法论事 , 该叫“一边论” 。 什么叫“一边论”?小时候我们看电影 , 评判忠奸、善恶、好坏 , 只有一个标准:是哪边的 。 若是我们这边的 , 被打死了 , 伤心欲绝;若是敌人那边的被枪毙了 , 手舞之足蹈之 , 高兴坏了 。 只以“一边的”来衡世论人 , 只用“一边的”来做是非之标准 。 以“一边论”来论苏舜钦事件 , 我们定然定这事件是阴谋 , 是小人在捣鬼;但以法论来论这事呢 , 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君子触法犯规 , 也得有个法律的说法 。 法律眼中 , 只有公民与犯人 , 没有君子和小人 。
范仲淹这次并没参与 , 因事发前 , 他自请“下放”了 , “范文正公仲淹为参知政事 , 建言乞立学校、劝农桑、责吏课、以年任子等事 , 颇与执政不合 。 会有言边鄙未宁者 , 文正乞自往经抚 , 于是以参知政事为河东陕西安抚使” 。 自然 , 若范公在 , 此事也许不会发生 , 范公要建设朋党 , 靠的是身正、言正 , 光明正大施政 , 光明磊落行政 。
借了范公便宜 , 后世论这次“进奏院事件”者 , 多半不会去苛论苏舜钦等人 , 都觉得他们颇冤枉 , 是政敌陷害所致 。 《宋史》中的《王益柔传》是这么写的:“预苏舜钦奏邸会 , 醉作《傲歌》 , 时诸人欲倾正党 , 宰相章得象、晏殊不可否(不给说话)” , 所以受了处分 。
【苏舜钦@北宋进奏院事件中的作风豁免权】估计著《宋史》者 , 也是范公仲淹一边的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