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借疫情发黑心财?我国连查20起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 三 )


九、查处烟台市某药店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2020年2月2日,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批号为“20190305”,医疗器械注册号为“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经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核实该批“一次性使用口罩”涉嫌为假冒产品。目前,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拟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给予当事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查处聊城市某药店销售未取得注册证的二类医疗器械案
2020年2月3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聊城市东昌府区某药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该药店销售的的“医用外科口罩”涉嫌为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前,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拟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和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一、查处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立业路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年1月26日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接群众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当晚抵达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立业路分店现场,发现带有“K310”“NIOSH N95”等字样的口罩产品内有黑斑和较为明显的泥黄色痕迹,且内外包装均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明和中文标签。另在店内发现库存有500个标示“Surgical Face Mask”等文字的口罩,内外包装均未见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明和中文标签。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销售上述两种口罩共计24800个,销售金额达8.3万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于1月27日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
十二、查处惠州市华医国药大药房等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系列案
2020年1月28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26号小区的惠州市华医国药大药房进行核查,现场发现有75个“三无”口罩待售,同时发现其上游供货者严某某(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滔光门窗店经营者)再次送货到该药房,现场发现车内有“三无”口罩共计7200个。当天还对位于惠州市陈江街道办事处金湖路43号、陈江五一花园小区K6号的惠州市惠城区五味药室、惠州市宝芝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陈江五一花园分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三无”口罩3000个。经查,上述涉案当事人在明知其销售的产品为“三无”口罩的情况下,擅自作为医用口罩对外销售并获利,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惠州市仲恺新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30日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
十三、查处河源市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020年2月1日,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名群众投诉,反映“河源市常春堂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格为20个100元。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其实物包装上印刷脱色、产品粗糙,源城区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该店核查投诉情况。经检查,现场已无涉诉产品“河南飘安牌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在售。经调查,销售人员承认确有销售涉诉医用口罩的行为,共购进医用口罩4000个,购销记录显示,购进价格3元/个,销售价格5元/个,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20000元。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3日将该案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并已刑拘1人。
十四、查处惠州市国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医疗器械案
2020年1月27日,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巡查中,发现位于惠州市下角中路四方池3栋商场的惠州市国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口罩,现场查获外包装标示“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字样的无中文标签口罩66盒(规格为50片/盒)、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小狮子瑞恩”口罩51盒(10片/盒)、无厂名(韩文)口罩43包(10片/包)、无厂名(日文)口罩28包(10片/包)、辉煌口罩5包(10片/包),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口罩予以扣押。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日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并刑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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