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政法』房山法院“云”审判:倾倒垃圾乱占农用地,七男子今日获刑!( 二 )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 非法占用林地 , 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 , 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 , 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 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①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5亩以上;②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
来源 | 房山法院
编辑 | 李馨亚、乌日娜
【『房山政法』房山法院“云”审判:倾倒垃圾乱占农用地,七男子今日获刑!】审核 | 郭 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