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警察诬陷你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过太匪夷所思,如果属实,不知会有多少人要掉乌纱帽,实在是不敢相信这是当前执法环境下能够发生的奇闻。有啥证据线索,尽量向上一级纪委检察院提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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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没表述清楚,你父亲是以什么名义被拘留的?治安拘留应该送往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行政处罚决定书能贴出来看下么?这个应该送达给当事人的,还有交警到现场的时候对方驾驶员在么?有没有进行酒精测试?事故发生后你父亲是否有离开现场,是否有酒驾毒驾?个人觉得现在的执法环境下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但某些省份的同行确实………奇葩!,如果情况属实支持你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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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啧,不予置评。。。没有证据的时候,闭嘴比较好没办法,见过各种奇葩,也见过各种猪队友。我对偶尔sb的警察,无话可说。我对为了逃避处罚而编故事的各位群众,也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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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警察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向检察院,上级公安机关,督查等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六十二条 (职业纪律)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违纪违法行为:(一)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二)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三)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五)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六)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七)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搜查人身、物品、场所;(八)敲诈勒索,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九)违法实施处罚、采取强制措施、办理证照或者收取费用;(十)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一)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二)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十三)其他违纪违法的行为。第九十四条 (上级监督)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措施或者决定有错误的,有权撤销、变更或者责令下级机关撤销、变更;发现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权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第九十五条 (外部监督)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对人民警察的违纪违法行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向行政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九十六条 (督察制度和投诉委员会)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公安机关设立投诉委员会,受理核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依法维护投诉人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第九十七条 (行政处分与刑事责任)人民警察有本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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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比小说还小说。最后要是查不出来,一堆人免职进去。3万块钱,屁大点事,派出所所长的乌纱帽都不要了?对事情不了解,不好给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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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到警察总想到是正义,公平,神圣的,保护老百姓的,呵呵,我太天真啦,当我亲身经历一些事后,完全改变了我的看法,建议不要放弃你的维权,但是一定要小心,凡事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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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警察诬陷你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检察院,不是所有警察都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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