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用扬声器袭警,香港反对派前立法会议员两项“袭警罪”罪成

【涉嫌用扬声器袭警,香港反对派前立法会议员两项“袭警罪”罪成】【环球网报道】据香港“东网”《文汇报》等港媒6日报道 , 香港反对派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用扬声器敲打警长的长盾 , 及用扬声器与一名警司对话时声音太大 , 使警司听力受损 , 后被控两项“袭警罪” , 他早前否认控罪 , 经审讯后 , 今日(6日)在香港九龙城法院被判定两罪罪成 。 报道称 , 法庭将案件押后至4月24日判刑 。
涉嫌用扬声器袭警,香港反对派前立法会议员两项“袭警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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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 , 被告区诺轩现年32岁 , 两项袭警罪指他于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 , 袭击执行任务的警员关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
法官在裁决时表示 , 控方证人的证供清晰直接 , 没有回避或矛盾 , 是诚实可靠的证人 。 其中警员关志豪称 , 区诺轩用扬声器敲打盾牌被吓到 , 没料到他会作此举 , 担心对方会提升武力 , 又抓紧盾牌以防跌倒 。 法官认为 , 警员抓紧盾牌充分反映他怕受武力侵犯 , 而他目睹区诺轩正面用力击向透明长盾 , 有此反应也属合理 。 根据案发视频 , 区诺轩的力度次数、神态语气等等 , 均令对方在毫无疑点下证明其忧虑 。
辩方则声称 , 被告以扬声器敲打警员盾牌 , 是想吸引警员注意 , 停止他们执行任务 。 但法官认为此说法并不合理 , 因被告若要作出调停 , 不应向前线的警员表达诉求 , 而是应向更高级的指挥官表达 , 因此不接纳此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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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扬声器的声量袭警一罪 , 辩方曾表示大部分时间被告将扬声器向上 , 也与警司高振邦保持一定距离 , 加上案中没有证据指高振邦的耳部不适是由被告的扬声器所造成 。
法官则参考案例称 , 被告手持扬声器站在高振邦的右方 , 而高曾多次以拨开以让被告停止其动作 , 显示被告使用扬声器的范围 , 已超出高振邦所能接受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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