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青岛城阳新政助推工业投资和商贸服务业发展 最高补助两千万( 三 )


  • 鼓励社区便利店连锁发展 。
支持连锁便利店创新发展,引导企业设立生鲜、日用百货、快餐等社区门店 。对连锁企业在城阳注册并纳入统计、直营连锁店累计达到5家以上的,每新开设一家直营连锁店,经营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
  • 强化品牌总部引进和品牌企业培育 。
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强商业品牌培育,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山东省老字号”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或培育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连锁总部、区域总部,年度销售(营业)额增量分别达到20亿元、5亿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且年度销售(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连续三年每年按其产生的区级经济贡献100%给予奖励 。
四、引导电子商务发展
  • 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
对在城阳内注册纳统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长30%或增量500万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对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其代运营品牌年度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在城阳数据纳统,年度零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代运营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自企业纳统年度起,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个人产生区级经济贡献100%给予奖励 。
  •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大投入 。
在城阳注册纳统,年度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或增量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用于技术升级、设备投入、软件平台开发等资金投入,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
在城阳注册的电商平台,年度纳统销售额首超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给予平台运营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不重复享受,按级差予以差额奖励 。
  • 鼓励盘活闲置厂房或利用现有楼宇兴办电商园区(楼宇) 。
对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入驻面积70%以上,入驻电商企业20家以上,配套设施完善,且每万平方米年度纳统零售总额2亿元以上的园区(楼宇),给予运营主体三年运营补贴,第一年按实际投入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后两年园区(楼宇)年度纳统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按实际租赁价格给予50%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的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五、鼓励新零售发展
  • 支持实体商业智能化升级 。
对全面使用智能收银系统,运用供应链数据开展智慧配送、营业区域内移动网络全覆盖、用于3公里半径配送服务的前置仓占总营业面积10%以上,在城阳注册纳统的智能化商场超市给予扶持,其中营业面积在800平方米(含)至2000平方米的、2000平方米(含)至5000平方米的、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
  • 支持社区便利门店智慧化升级 。
对实现线下到线上全方位智能化管理服务(接入电商平台供货管理系统,安装智能收银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的社区连锁便利门店给予扶持,其中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含)至200平方米、200平方米(含)至5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门店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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