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公寓”疑跑路引300人维权:房东未收到房租封门驱赶租客( 二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南京逸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6日曾发生过一次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变更 , 原始股东、投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全部退出 , 更改为现任法定代表人肖彬 。2020年3月23日 , 在房东和租客报警后的第3天 ,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该公司被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这次公司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 也在事发后被房东和租客们质疑为是“蓄谋已久”的跑路策略 。
“案发后 , 我还能联系到肖彬 。他一直说正在处理 。而且还经常在抖音账号上发一些视频 , 应该是为了证明他没有跑路吧 。”在小吕提供的聊天记录中 , 肖彬一再否认其跑路的行为 , 只是强调在处理 。此外 , 上游新闻发现 , 3月20日案发后肖彬还曾通过抖音发布过炫富视频 。
4月7日至4月8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通过抖音、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联系肖彬 , 但均未得到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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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 案发后“我乐公寓”负责人肖彬还曾通过抖音发布炫富视频 。网络截图
房管及公安机关已介入
【「」南京“我乐公寓”疑跑路引300人维权:房东未收到房租封门驱赶租客】随着房东、租客维权活动愈演愈烈 , 4月8日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从南京市建邺区兴隆派出所及其它涉案辖区派出所了解到 , 目前我乐公寓负责人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 已做过笔录 。此外 , 南京市、建邺区两级房管部门也已经介入此案 。
针对长租房的监管 , 2019年8月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4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金融风险的通知》 , 就对资金监管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
《通知》要求 , 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机构(简称:住房租赁机构)从事住房租赁代理业务时 , 应当建立住房租赁租金托管制度 , 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银行签订租金委托收付协议 , 设立机构租金专用账户收付租金 , 实行租金银行托管 。
同时 , 住房租赁机构以转租人身份从事住房转租业务时 , 应当分别与产权人(出租人)、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 , 不得以“租赁代理”“资产托管”“生活服务”等名义 , 从事或变相从事住房租赁代理活动 。住房租赁机构向承租人提供租赁以外其他服务的 , 应当事先经当事人书面同意 , 并告知服务内容及收费 , 收费不得包含房屋租金、押金 。
《通知》还特别提出 , 南京市房产局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情况及处理决定等不良信用信息 , 予以记录、公示 , 并记入信用档案 , 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商业银行应通过租赁合同审查、受托支付、资金监管等方式强化风险控制 , 防范贷款资金挪用、套现风险 。对涉嫌金融领域、社会治安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 ,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进行监管和执法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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