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巡警]邯郸:丢失6年的盗抢车辆被民警查获送回失主


【[邯郸交巡警]邯郸:丢失6年的盗抢车辆被民警查获送回失主】
[邯郸交巡警]邯郸:丢失6年的盗抢车辆被民警查获送回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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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套用他人号牌的机动车 , 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峰峰大队民警执勤中发现 , 没想到 , 经过核查竟然是一辆丢失6年的盗抢车辆 。
4月3日下午17时许 , 峰峰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峰岳公路三矿路口巡逻时 , 发现一辆号牌为冀D9J9XX的银灰色轻型普通货车 , 号牌与车型不太相符 , 遂调取核查 。 结果显示 , 悬挂号牌车辆已转出过户 。 民警迅速将驾驶人、车辆控制 。
驾驶人是一穿灰色上衣的男子 , 民警请其出示驾驶证、通行证等相关证件 , 对方称未携带 。 经询问 , 驾驶人姓胡 , 32岁 , 磁县岳城镇人 。 民警将其带到大队进一步核查 , 问及对方车辆相关情况时 , 胡某称 , 他驾驶车是从隔壁村轮胎门市收购的二手车 , 刚买一个月 , 从7000元谈到5500元 , 为图便宜直接购买 , 至于车辆其它情况 , 他一无所知 。
民警遂对所驾驶的车辆作进一步检查 , 发现车辆大架号已涂抹看不清 , 这更引起民警的质疑 。 经过细致寻找 , 调取核实 , 机动车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被盗抢” , 胡某的驾驶车辆为盗抢车辆 , 2014年在沙河市立案 , 车主为邢台市沙河人 。 民警立即联系沙河市白塔刑警中队 , 4月4日沙河市民警带着失主一起来到了峰峰大队 。 当失主胡某看到丢失6年的车时 , 喜出望外道 , 丢失了6年 , 没想到还能找回来 , 这是邯郸交巡警严格执法的结果 , 谢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 胡某所驾驶车辆号牌应为冀E8EXXX , 属于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 民警给予驾驶证记12分 , 罚款2000元的处罚 。 同时给予未携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 , 记1分 , 罚款50元的处罚 。
目前 , 此案已移交至沙河市白塔刑警中队进一步处理 。
(苗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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