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网络发言有规矩,不实言论必严惩( 二 )


【『言论』网络发言有规矩,不实言论必严惩】一是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 , 情节恶劣 , 破坏社会秩序的 , 依照刑法规定 ,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是编造虚假信息 , 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 , 信息网络上散布 , 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 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依照刑法规定 ,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 。
言论自由
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
但言论自由不是万能的保护伞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
我们更应谨言慎行
共同创造清风气正的良好网络环境
来源:怀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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