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对赠送保险行为的简要评析( 二 )


四、监管上的合规性
2020年2月 ,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险部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身保险服务有关工作先后发布了两份通知 。 两份通知都对保险机构赠送保险行为给予鼓励和支持 , 明确对于向医护、疾控等防控一线人员和媒体采访人员等赠送保险的 , 可不受险种限制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身保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指出 , “规范捐赠保险行为 , 兑现服务承诺” , 特别明确捐赠保险业务要规范运作 , 除险种豁免监管限制以外 , 其他均应按监管文件执行 , 包括产品符合信息披露要求 , 按规定计提责任准备金 , 出具保险凭证 , 做好客户服务 , 及时兑现理赔服务承诺 。 可见 , 监管上对于上述赠送保险行为的态度是肯定的 , 但明确要规范 , 做好理赔 , 尤其是明确责任准备金计提、信息披露等要求 , 这与上述分析思路是一致的 。 监管部门不反对赠送保险 , 但保险公司必须做好相应的技术性安排 , 而且监管的风险性和合规性要求并不会因赠送的公益性而宽松 , 保险公司应当清楚这一点 。
2015年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对于可以赠送的保险产品险种、保险期间、纯风险保费进行了明确限制 。 该规定是对赠送人身保险的一般规范 , 逻辑清晰 , 指向明确 。 笔者以为 , 该文件虽然同时规范促销和公益性质的赠送保险 , 但限制性规定主要针对促销行为而言 , 目的在于禁止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 ,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 若为公益性赠送保险 , 则可以不受“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的限制 。 按照前述2月发布的监管文件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赠送保险 , 还可以突破险种的限制 , 即赠送的险种可以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 这体现了监管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 对特殊时期赠送保险的特别现象既给予支持又加以规范 , 在恪守保险行业规律和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之间维持适当平衡 , 值得点赞 。
作者简介丨刘学生 ,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副局长 , 现借调任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 。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简要」对赠送保险行为的简要评析】文章来源丨《保险理论与实践》2020年第3期
(责任编辑:李亦斐 HF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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