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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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霞:“这一次目录 , 把一些新的东西纳入进来了 。 考虑了我们驯养繁殖的历史 , 以及这些年来外来引入的品种 , 用的比较多的 , 目前证明也是比较安全的 , 就列进来了 。 任何一个政策、一个法律还是要考虑合理性 , 考虑损害的最小化 。 ”


需要注意的是 , 《目录》明确 , 在13种特种畜禽中 , 水貂、银狐、蓝狐、貉等毛皮动物 , 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 , 非食用 。



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


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很多人注意到 , 在这31种物种中 , 狗并不在列 。 对此 , 农业农村部表示 , 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 , 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 , 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 , 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 常纪文认为 , 不将狗列入既参照国际通行做法 , 也结合了地方立法经验 。


常纪文:“猫和狗上一次就不在这个目录里面 。 食用猫和狗 , 很多人认为不符合现代文明的要求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前一段时间出台了一个禁止食用野生物的地方立法 , 里边就明确规定 , 饲养的宠物动物不宜适合食用 。 我们基于社会各方面的一些考虑 , 包括地方立法的一些进程 , 这一回《目录》里边就没有把猫和狗纳入进去 。 ”


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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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强调 , 《目录》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配套目录 , 也是《畜牧法》明确要求制订的配套目录 , 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 。 列入《目录》的畜禽 , 适用《畜牧法》 , 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 。 《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 , 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 , 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 , 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 。



常纪文:“用通俗的话来讲 , 进了这一个目录是可以食用的 , 没有进入这个目录 , 就不宜去食用 。 国家林草局和农业农村部门正在联合制定一个有关水产品遗传资源保护目录 , 就是在水里面生存的一些动物 , 哪些是可以吃 , 哪些不能吃?水和陆两个方面相结合 , 就完整的提出了可以食用的动物的范围 。 ”


猫狗是否一律禁食?


【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具体管理办法还需进一步规范



然而 , 我国一些地区有吃狗肉的习惯 , 养殖狗也具有一定的规模 。 那么 , 未被纳入《目录》的猫和狗是否意味着一律禁食?杨朝霞认为 , 养殖猫狗既不属于野外种群 , 也不属于陆生野生动物 , 具体管理办法还需要其他法律进一步规范 。


杨朝霞:“这一次农业部的征求意见 , 它解决的是把野生动物由林口转到农口 , 由非食用改个口子 , 它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 狗的问题不属于这个范围 , 我是这么理解的 , 它不是野生动物 , 能不能食用?可能就是说要通过别的办法 , 比方说 , 制定一部专门的动物福利法或者是动物保护法来解决 , 可以在法律里面规定禁止食用猫和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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