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古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看过来!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指南新鲜出炉


@古镇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你们期盼已久的备案指南来咯~
根据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交便笺〔2019〕892号)等有关要求 , 古镇镇机动车维修经营须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那么 , 什么情况下需要备案?
需要哪些材料?
在哪里备案?
『交通』古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看过来!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指南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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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古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看过来!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指南新鲜出炉】 不用慌 , 下面灯都君为您细细讲解:
一、什么情况需要备案呢?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 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 , 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 新开或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开展对外经营前进行备案;
2. 原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当前无需进行备案 , 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备案;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 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4.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 , 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
温馨提示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0号)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 ,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 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二、如何办理备案?
请需办理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持相关资料到古镇镇行政服务中心17号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告知承诺书
如有疑问
请致电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古镇分局 , 咨询电话:0760-22329611 , 或到古镇镇行政服务中心17号窗口咨询(地址: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2号楼) 。
灯都古镇编辑部
编辑:蔡玉婷
责编:张小红
执行总编辑:汪洋
总编辑:刘剑亮
素材来源:镇交通运输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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