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劝离疏散聚集人员 乐平民警遭暴力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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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
景德镇在线讯:4月11日 , 乐平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判决生效 , 被告人胡某某犯妨害公务罪 , 被乐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疫情期间劝离疏散聚集人员 乐平民警遭暴力殴打】经审理查明 ,2020年2月12日13时许 , 群众报警称在接渡镇某村中间商店内有人员聚集 。接渡派出所民警程某接警后前往进行劝离疏散 , 在出警完毕准备继续巡逻时 , 被告人胡某某用瓦片丢砸警车 , 程某立即下车制止 , 反遭胡某某用拳头击打嘴部、掐脖子 , 并将其头部往墙上撞等暴力殴打行为 , 导致程某受伤 。经鉴定 , 程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
该院认为 , 被告人胡某某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任务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且被告人胡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防控任务的民警 , 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鉴于此 , 庭审中主审法官当庭建议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 , 公诉机关当庭接受 , 并将量刑建议由拘役三个月调整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院遂根据被告人胡某某的具体犯罪事实及情节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该案系乐平法院通过“云庭审”模式公开开庭并宣判 。适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 , 乐平法院始终坚持公正高效原则 , 从快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及其他利用疫情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 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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