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北京联盟_原题是: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采访人员从有关部门获悉 , 针对鲍某某性侵一案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 , 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吴闯)
此前报道
被举报性侵高管抛"聊天记录"当事女孩:无法改变性侵事实
【#小芳#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4月11日 , "被指性侵养女"事件当事人鲍毓明的一位中间人向澎湃新闻发来书面回应 , 并附带9段手机录频 。 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 , 疑似与"养女"小芳(化名)聊天记录 。
聊天记录中 , "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 , "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 , 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 。 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 。
不过 , 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小芳称其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 , 遭多次性侵 , 并尝试自杀 。 报警后 , 警方撤案后又立案 , 但一直没有进展 。
13日上午 , 小芳向澎湃新闻表示 , 这两天 , 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 , 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 。 不管鲍毓明如何辩解 , 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 。 她现在唯一能做的 , 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调查 , 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
小芳还表示 , 她使用的QQ号是鲍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册的 , 他知道密码 , 此前经常登录小芳使用的QQ号检查聊天记录等信息 , 不排除鲍毓明"自己跟自己对话" 。 小芳称 , 以上信息她都向公安机关作出过说明 。
11日凌晨 , 烟台市公安局曾通报称 , 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 , 该局已组成工作专班 。 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 ,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截至发稿前 , 烟台警方尚未公布调查结果 。
澎湃新闻此前就该案发表评论文章称 , 不管内情如何 , 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是无辜的 , 谁利用孩子、伤害孩子 , 谁就是文明社会的敌人 。 不管其与孩子的关系如何 , 不管其在社会上的身份地位如何 , 都应该接受法律的惩治 。
不合法的"收养"
"被指性侵养女"事件当事人鲍毓明的书面回应于4月11日由一名中间人传递给了多家媒体 。 在回应中 , 鲍毓明否认其与小芳是养父母关系 , 并称 , 去年年初 , 他还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 。
鲍毓明未明确回应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 , 也没有回应恋童癖视频一事 。
鲍毓明和小芳的相识 , 按照小芳的母亲虹丽(化名)称 , 孩子从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顺 , "听人说要认个养父养母能冲冲这个灾气 , 也是因为迷信" 。
虹丽说 , 起初她在网上看到网友转发的关于收养女宝宝的帖子 , 她通过QQ跟一网站的一名中间人取得联系 。 2015年9月 , 通过中间人 , 她和鲍毓明约定见面 , 谈妥将女儿小芳"送养"给鲍毓明 , 鲍毓明以"养父"的身份带走了小芳 。
鲍毓明的书面回复与小芳母亲的说法并不一致 。 鲍毓明称 , 2015年9月 , 小芳的母亲看到了他发布的收养孩子(男女不限)的帖子 , 便加了他的QQ 。 此后 , 鲍毓明通过QQ与孩子的母亲沟通收养事宜 。
"说她有个孩子挺好 , 就是大点了 , 问我愿不愿意收养 。 我问多大 , 她说(虚岁)14岁多了 。 我说哪有收养这么大孩子的 , 她说孩子特可怜 , 家里人都对她不好 , 还失学了 , 希望我能帮帮她 , 让我先见见再说 。 "鲍毓明称 , 他是在2015年10月在南京第一次见到小芳母女俩 。 那时 , 小芳的身高已接近1米7 。 "我和她妈说觉得这么大了不好相处 , 她妈说那你就有空带她出去玩或是到你家看看 , 试试能不能相处 。 她自己也说一看我就面熟 , 像失散多年的亲人 。 我就带小芳出去了两三次 , 她很开心 , 也诉苦说自己从小被遗弃 , 亲情是最大的遗憾 , 每次和我分手都哭着说'叔叔我不想让你走' , 那时我真的很感动 , 也觉得应该帮帮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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