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浙江杭州: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 这25万元“借款”法院不支持( 二 )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直接证据 , 一般情况下能够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 虽然转账记录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的事实 , 但不能排除双方之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 。 因此 ,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 , 一方仅凭转账记录主张借贷关系 , 如对方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 则还需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借款合意 , 否则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 。
对此 , 发生借贷关系时 , 要谨记以下三点:
一、签订书面合同或出具借条 , 并载明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
二、明确交付过程 , 如遇大额借款 , 建议通过银行或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交付 , 并注明系借款;
三、确定还款方式 , 为了避免日后纠纷 , 对于还款尽量出具书面凭证如收条或者通过转账方式还款 , 同时明确还款金额及还款性质(本金或利息)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 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 , 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 , 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来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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