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我国个税首次年度汇算开启 一文看懂“补税退税”( 二 )
其实 , 在补缴税款方面也有相应的红利——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给予纳税人充分的税收优惠 , 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以及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 属于免予汇算情形 , 无须办理年度汇算也无须补税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如果纳税人需要退税 , 那么是否办理年度汇算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 , 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 而不符合免予汇算情形、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如果到汇算期结束(2020年6月30日)仍没有依法如实办理年度汇算的 , 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
樊勇介绍 , 需要进行补缴税款而不按时补缴的 ,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 并加收滞纳金 , 还可以对纳税义务人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对此 , 纳税人应给予重视 。 事实上 , 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就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 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 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纳税信用记录 。
【个税改革■我国个税首次年度汇算开启 一文看懂“补税退税”】汤继强指出 , 维护好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 , 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是其中应有之义 , 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 能够有效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 公平享受减税红利 , 让我国公民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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