楹庭专业企业征拆律师■土地权利人对征收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 , 通过法定程序 , 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一般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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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征收方不按照协议赔偿或者直接不履约等情形 , 那么我们只能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 ,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 。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 , 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 , 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 ”属于因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引发的争议 , 应当先由行政机关协调、裁决(复议) , 对裁决(复议)结果不服的 , 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楹庭专业企业征拆律师■土地权利人对征收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办】《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对征收、征用决定是否合法 , 补偿决定是否合理 ,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按照约定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进行审查 , 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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