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家庭证明信』石家庄市主城区开始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二 )


对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现居住地属于集中供热区域的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集中供热补贴。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应出具已拆除房屋的拆迁协议。
新参加集中供热的“三证”、“两参”采暖补贴用户,分别按上述标准和规定手续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审核登记,并领取采暖补贴。
领取采暖补贴政策要读清
据了解,各供热企业在发放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2019-2020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时,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困难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必须是市内四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以及高新区且所领取补贴的房产属于集中供热并位于市内四区及高新区。
采暖补贴按照“两证相符”和“一证补一套住房”进行补贴。即补贴对象所持证件与《房屋所有权证》姓名相符,补贴对象所持证件只能对一套住房进行补贴。同时规定,对“两证不符”人员,属夫妻双方房产的无需开具无房证明,但需提供夫妻关系资料,如结婚证、户口页等手续;其他相关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到所在供热企业审核登记,领取采暖补贴。
对因拆迁、租房等改变居住地的集中供热补贴用户,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需出具现居住地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协议,到所在供热企业审核登记,并领取采暖补贴。
遇有政策不清、问题复杂等特殊情况,由受补贴家庭填写《采暖补贴审核表》报市供热管理中心审核。市供热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电话:66159636,受理政策咨询、监督管理等服务工作。
【 『困难职工家庭证明信』石家庄市主城区开始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附件:2019-2020采暖期集中供热“三证”人员采暖补贴发放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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