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江青受审做最后陈述突然曝出一句,震动全场( 二 )


曾汉周:“被告人江青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 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 , 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
江青:“那就请你们按你们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 , 我听候你们的审判 。 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
「江青」江青受审做最后陈述突然曝出一句,震动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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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汉周:“是不是枪毙你 , 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 ”
江青:“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 。 没有我这个道具 , 你这场戏就演不成呵!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 。 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 ”
曾汉周:“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律……”
江青:“我无法无天 , 我不怕你呀!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 , 我能怕你吗?”
曾汉周:“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 , 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 , 你反而利用法庭进行反革命宣传 。 ……”
江青:“你才是反革命哪!……”
曾汉周:“你侮辱法庭 , 这就构成了新的犯罪……”
江青:“大不了杀头 。 我是孙悟空 , 我能变几个脑袋 , 你多砍几个 , 我多长几个……”
曾汉周(按铃警告):“你再扰乱法庭 , 就取消你的辩护权利 。 ”
江青:“对不起 , 我可以方便一下吗?”
曾汉周:“带被告人退庭方便 。 ”
江青(站起身):“算了 , 我不去了 , 我要念一念《我的一点看法》 , 你不反对吧?”
曾汉周:“你可以念 。 ”
于是 , 江青拿起了两页纸 , 站起来宣读《我的一点看法》 。 那标题 , 似乎还算“谦虚” , 只是“一点看法”而已 。 据说 , 那是因为她要学习毛泽东──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 , 毛泽东只写了一篇八百多字的《我的一点意见》 , 就把陈伯达打倒了 。
如今 , 她写的《我的一点看法》 , 总共不到两页 , 用钢笔竖写 , 还没有八百字哩!不过 , 她的“诗一般的语言” , 充满火药味 , 是“浓缩的精品”:
“项庄舞剑 , 意在沛公 。 ”投降叛变 , 授人以柄 。
要害问题 , 两个纲领:
以阶级斗争为纲 , 纲举目张 , 继续革命;
以三项指示为纲 , 以目混纲 , 修正反党 。
穷凶极恶 , 大现原形 。
掩盖罪恶 , 画皮美容 。
树立威信 , 欺世盗名 。
标新立异 , 妖言惑众 。
弥天大谎 , 遮瞒真情 。
偷天换日伎俩 , 上下其手劣行 。
张冠李戴──强加 , 移花接木──暗中;
转移人民视线 , 栽赃嫁祸他人 。 无耻吹捧自己 , 妄图洗刷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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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织诬陷中央文革 , 迫害灭口有关知情;
双手难掩天下耳目 , 修正主义螳臂之辈 。
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 乃是人民大众英雄 。
江青
1979年10月26日稿
1979年11月8日交侦查审讯员(两页)
此稿略有修改 , 1980年10月9日于秦城监狱
江青读毕 , 接着说道:
“要为真理斗争 , 我的声明如下:你们借助国家名义 , 拼凑了一个什么特别法庭 , 给我罗织了一大堆罪名 , 这些罪名一条也不能成立 。 我过去的一切都是根据中央的指示做的 , 我在工作中有错误 , 有偏差 , 但绝不是犯罪 。 ……
“古代有‘项庄舞剑 , 意在沛公’ , 你们搞的就是这个伎俩 。
【「江青」江青受审做最后陈述突然曝出一句,震动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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