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要避免哪些陷阱,你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过哪些经验教训

百度、微信推送上,都会有很多类似无需押车、无需押本、安装GPS的信用贷款业务...想着很方便,但是你可能一下子就被骗了。
今年2月份,先生看到一条这样的贷款广告,急需用款的他联系广告主并发送了自己的车辆信息,得到了可以贷款的答复。
刘先生来到了办理贷款的办公地点,一位李姓的男子接待了他,经过验车、估价之后,李先生告诉他能贷23万。交上一部分保证金、GPS安装费等费用后,刘先生实际到手的贷款额是15万多。双方达成一致后,对方告诉刘先生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并需要提交个人房产证复印件、个人征信记录和职业收入证明等材料。一切都看似合理合法,但却是在为骗人作铺垫..
“我事先没接到通知根本没有准备,他们的工作人员就拿了这三份材料递到我面前。”刘先生称,工作人员说这三份材料都有模板,有了它们,更容到款还能提高贷款额度。于是刘先生就在这三份材料上分别签字。手续准备齐全之后,刘先生又在李先生的指导下,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
流程办完后,刘先生拿到了15万贷款。按照约定,刘先生的车被开走装GPS,并被告知当日下午等电话通知来取车。等了一下午刘先生也没接到电话,打电话去问被告知再等两天。
两天后,2月16日,刘先生再次去取车,却被告知由于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刘先生存在违约行为,要么车被扣下、要么还钱换车。“本来能贷到26万元,结果到手15万余元,短短两天之后,却要我还26万多元,才能拿回自己的车。”刘先生顿时蒙了。原来他压根没看的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就是提供虚假材料者,会被没收25%的保证金,同时收取15%的违约金,一共26,45万。而虚假资料正是贷款公司给所谓模板时挖的坑!
先是怂恿借贷人签订并不知情的合同,然后以安装GPS的名义拿走车。欺负老百姓急着拿回车,又不懂合约细节,从而获利。
除了非法的合同不要信,看合同时也要仔细再仔细,否则还有以下这个陷阱!
林先生3年前在某担保公司办理了按揭买车业务,并且付了8100元的押金。最近,林先生还清了按揭款,但担保公司却只愿退4000元押金。
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后发现,林先生在3年的还款期间,逾期还款的情况发生了4次。虽然每次逾期时间都不长,但担保公司表示,林先生的逾期行为,影响了公司在银行的信誉。而且当初签订的合同里明确规定,若消费者逾期还款,担保公司会扣掉部分押金。林先生这才仔细研读了贷款合同,对自己的疏忽追悔莫及。
? 利率,是否处于受法律保护范围内
利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借款人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所谓的“两线三区”。
? 是否能提前还贷
还款方式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确定,不过要特别注意能否提前还贷,以及提前还贷利息的计算方式,对于提前还贷是否收取违约金、手续费等也应该了解清楚。
? 搞清楚哪些情况可能导致罚息
一般而言,罚息都比较高,所以千万不要自以为能按时还款就不用关注罚息。罚息怎么罚,罚多少,都应该了解清楚。
以上条款一般相对固定,可供双方商量的余地并不大,所以借款人可以多了解不同银行不同借款产品的信息,选择借款利率相对更低同时也更适合自己的借款合同。
对于与银行工作人员口头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则一定要提出在合同中另行说明,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将无法证明有过协商。
? 注意担保,主要是担保人
一般而言,小额贷款不需要实物担保,但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从维护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往往要求对于此笔借款提供担保人。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注意“四不得”:
① 人情担保要不得
切莫因因借款人是自己亲戚或朋友关系而提供担保;
② 盲目担保要不得
一定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借款合同都了解清楚,如果抱着“你负责还钱,我负责签字”的思想签字,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③ 贿赂担保要不得
【签合同要避免哪些陷阱,你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过哪些经验教训】 你为我担保10万,我给你1万,这样做的后果,往往令担保人因小失大
④ 无效担保要不得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得从事担保的主体不得进行担保,否则担保无效。
■网友的回复
劳动合同可能存在的陷阱是:
1、临时工合同。有的单位以临时工的合同与员工签订协议,让员工无法享受正式职工的身份,并且随意解除。
2、基本工资的陷阱。很多单位为了在发生纠纷时候减少损失,采用基本工资+各种补贴、奖金的方式来规避今后的补偿、工伤赔偿。基本工资大多只有不到两千,但是各种福利加起来一个月有四五千很正常,以后发生纠纷只会按合同上的基本工资算。甚至很多公司无耻到,一部分打卡,一部分发现金,让劳动者发生纠纷时候没有证据。
3、企业规章制度陷阱。附带签上企业规章制度后,各种罚款接踵而来。动不动就是不服从领导安排,严重违反企业制度等等。
二、鉴别和规避劳动合同的方法是:
1,尽量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事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具体协商---就达成一致的事由和条件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履行协议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当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怎么办?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需要解除预告期(试用期提前三日,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若劳动者的工作并不是不可替代的,或者说劳动者即使马上离职也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企业应尽快与期办理交接工作. 尽可能降低劳动者”自动离职”带来的损失,在规章制度里规定”连续旷工XX天属于擅自离职”,同时规定对旷工和擅自离职等的处理程序.
■网友的回复
应届生签合同的时候比较小白鼠,容易忽略实质,就以我入过的坑给大家分享一下经验。
1.有的公司会有补充协议条款,里面的内容一定要仔细的看,有问题的地方要问清楚公司。
2.合同上说提供住宿,那么就要了解一下住宿条件怎么样?配套设施怎么样?几个人住?水电怎么收等问题,实质就是关注一下住宿的质量符不符合自己的期望。
3.如果合同说提供免费用餐或提供一定数额的餐补,一定要冷静,不要忽略后半句,并且后半句通常才是企业能提供的,免费用餐也要搞清楚免几餐?用几餐?千万不要一厢情愿的以为就是食宿全包了,很少有的。企业肯定是能餐补一定数额就一定数额啦对吧!
4.然后就是违约金啊,合同期限啊,试用期待遇啊这些要注意一下。
■网友的回复
低级的陷阱一般表现为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较为高级的陷阱一般出现在权利义务约定了但是违约条款约定不明确,最高级的陷阱就是合同本身就是个假合同。另外格式条款并非陷阱条款,具体请查阅有关规定。谢邀
■网友的回复
共享合同成果,以后要用特么还要对方同意。仲裁机关表达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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