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直击三大痛点外卖平台乱象何时休( 二 )


一些入驻商家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 , 想尽办法降低成本 , 往往会忽视食品安全 。 一些小作坊等小微食品经营者 , 很难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有关的食品安全规定 。 采访人员日前曾亲眼目睹某提供饮品的外卖商家工作人员 , 将其制作的饮料简单打包后直接置放于地面上 , 等待外卖骑手取走 。
中国商报采访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发现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平台的主体公司)和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外卖平台的主体公司)均存在“未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为无食品证商户提供线上服务”等行为 , 两家公司及其相关的分公司均多次被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也有多次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 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该公司一方未认真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许可证 , 未尽到法律规定的审核义务 。
垄断经营质疑不断
相关的外卖平台是否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其对入驻商家设定“二选一”等有关行为究竟是否构成市场垄断?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早在2015年 , 美团和大众点评合并时 , 就有人质疑涉嫌存在垄断问题 。 2017年6月12日 , 浙江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网”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 合计罚没52.6万元 。 2018年4月 , 有媒体报道称 , 因滴滴入局外卖市场 , 美团要求商户进行“二选一” 。 当年4月11日 , 无锡市工商局紧急约谈美团、饿了么、滴滴外卖三家外卖运营商 。
2019年3月20日 , 因美团外卖涉嫌误导、欺骗 , 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强迫商家“二选一”当事人进行处罚 , 罚金高达25万元 , 并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今年4月14日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分别向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调查函 。 调查函列明了有关佣金比例设置和“独家经营”两个方面的问题 。 其中 , 有关“独家经营”问题为:深圳地区有多少餐饮商家接入你司外卖平台?有多少为你司平台“独家经营”?
上述调查函要求两家公司于今年4月17日前就此问题提供书面资料 。 截至采访人员发稿时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尚未公开发布收到有关书面资料的信息 。
南充市火锅协会在前述举报信中称:“美团为了达到自己的垄断经营目的 , 在业务拓展中强行要求上线的商家必须由其同意配送 , 拒绝商家自行配送 , 同时只能与美团独家合作 , 拒绝与饿了么等公司合作 , 否则扣点将会从20%增加至30% , 而且根本就不予办理业务 。 ”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在4月13日的联名交涉函中表示 , 美团强势要求餐饮商家做“独家经营” , 否则就强制注销、下架门店 , 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关于禁止排除竞争的相关规定 。
美团方面始终未正面回应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 , 其在4月18日与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共同发布的联合声明中表态:“美团尊重商户自主选择线上各类平台 , 支持餐饮商家自主运营私域流量的多渠道发展 , 美团也将全面开放配送平台来对接 。 ”
南充市火锅协会等多家行业协会呼吁 , 应该加大对餐饮外卖行业的整治力度 , 希望维护、恢复良好的餐饮经营市场环境 。
涉嫌垄断?法律人士这么看
“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 , 阻碍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的行为 , 往往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 ”北京市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子君在接受中国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比如 , 2017年 , 浙江省工商局公布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 , 金华查处“美团网”不正当竞争案 。
经查 , “美团网”为金华地区市场占有量最大的网络食品经营平台 , 其利用优势地位 , 以“合作承诺书”的方式 , 要求入网经营者签订协议 , 约定入网商户只与其独家经营 。 最终 ,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依法予以处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