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海出台新《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四 )


(三)促进创新要素集聚、强化创新资源配置 , 形成对科创中心建设的全方位支持 。
一是完善科创中心建设空间布局 , 建设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适宜创新创业、各具特色的科创中心承载区;着力打造张江品牌 , 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极 。
二是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流动机制 ,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 , 为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创新创业的条件和平台 , 营造近悦远来、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 。
三是促进科创中心与金融中心联动 , 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企业 , 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 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
(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 健全评议和预警制度 , 加强行政和司法保护 , 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工作的融合 。
二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 , 推动创新文化、创新精神、创新价值融入城市精神 。
三是强化科研信用管理与科技伦理监督 , 健全科技创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 明确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
四是营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对推进科技创新过程中勤勉尽责 , 未牟取非法利益、未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 , 依法免除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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