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检察】疫情期间不“停审” 看守所内能公诉

近日 , 莲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王某涉嫌盗窃一案 , 在莲湖区看守所会见室内开庭审理 , 该院公诉人在看守所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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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6日 , 被告人吴某、王某在公交车上扒窃他人财物 , 涉嫌盗窃罪 。二人被抓获后 , 一直羁押于莲湖区看守所 , 后新冠疫情爆发 , 看守所不便将在押人员押解至法院开庭 , 因此该案将庭审现场设置在了看守所会见室 。在会见室内检察官、法官通过话筒、音响对被告人进行审讯 , 审判程序规范有序 , 充分保障了两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中 , 两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 悔罪态度诚恳 。法庭当庭作出判决 , 以犯盗窃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个月 , 并处罚金各1000元 。
【『』【莲湖检察】疫情期间不“停审” 看守所内能公诉】新冠疫情爆发以来 , 为减少在押人员流动导致病源输入风险 , 该院积极与法院、监所机关协调 , 在防疫的同时兼顾办案效率与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 , 采取多种方式 , 先后在停车场、看守所内出庭支持公诉 , 确保疫情期间案件不“停审” 。(拟文:王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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