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券业风控“大课题”来了,券商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监管要求券商重点关注11项风险来( 二 )


(一)战略规划、公司治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二)产品或服务的设计、提供或推介等业务开展或投资活动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设计、执行以及系统控制的重大缺陷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四)股东、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声誉事件传导至证券公司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五)与第三方合作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 如第三方合作机构自身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服务质量问题;
(六)客户投诉及其涉及证券公司的不当言论或行为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七)司法性事件及监管调查、处罚等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八)员工的不当言论或行为被公众知晓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九)新闻媒体的失实报道或网络不实言论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十)他人通过仿冒证券公司名称、商标、网址、盗用研究报告等行为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十一)其他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重要因素 。
看点八:减轻处罚的三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中证协可从轻或减轻采取自律措施:
(一)主动发现、上报公司或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指引行为 , 且对相关人员落实内部追责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减轻不良影响的;
(三)协会认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理的其他情形 。
看点九:从重处罚的三个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中证协将从重处理:
(一)违反本指引规定造成重大声誉风险的;
(二)隐瞒声誉事件和风险 , 不按规定报告 , 被检查发现或查实的;
(三)协会认定应当从重处理的其他情形 。
券商曾热议声誉风险管理纳入评级
2019年6月 , 中证协向各券商下发《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在评价指标设计上 , 设置两大指标 , 即"实发舆情和处置效果"和"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
根据当时发布的《实施方案》 , 对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评价 , 中证协拟设置 "实发舆情和处置效果"和"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两大指标 。 一是评价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发生的负面舆情及公司采取行动的处置效果;二是评价证券公司参与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的进展评价 , 以提升证券公司参与相关工作的积极性 。
当时具体的方案给出了两个评价维度:
一是"实发舆情和处置效果"以实际发生的负面舆情情况和处置效果两个维度评判 , 设置了"传播影响力"等四个一级指标 , 以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
二是 "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指标 , 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发布文章、接受采访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活动 。
彼时券商人士曾热议声誉风险管理加入分类评级指标的合理性 , 从今年的征求意见稿来看 , 并未再出现这一条款 。
社会声誉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19年11月举行的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上强调 , 根据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工作纲要 , 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为行业文化基础建设期 , 争取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 , 全面形成规范配套、有效适用的行业文化体系 , 行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大幅改善 , 确立行业文化在全社会文化和道德建设的引领地位 , 为行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
采访人员从光大证券了解到 , 目前公司正积极贯彻落实光大集团以及中证协声誉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 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体系 , 健全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考核及问责制度 , 明确细化主体责任 。 公司将着重加强声誉风险预防机制建设 , 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 加强和优化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和报告内审机制 , 将风险管理前置化 。
【「声誉」券业风控“大课题”来了,券商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监管要求券商重点关注11项风险来】有券商业内人士向采访人员表示 , 社会声誉是券商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 。 本次《指引》征求意见稿给行业进行声誉风险管理 , 推进文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 明确了券商与公众、媒体之间的沟通责任 。 此前基金公司已经推动了声誉风险管理的落地 ,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本次文件的落地实施将推进券商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 , 为行业良性发展提供了正向引导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