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桃源:任性建房致邻居墙体开裂 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损失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桃源:任性建房致邻居墙体开裂 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损失
近日 , 桃源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建房导致邻居房屋损害的案件进行了宣判:由被告程某、何某承担80%的责任 , 赔偿原告损失六万余元 。
房屋:桃源:任性建房致邻居墙体开裂 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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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同属于桃源县某村村民 , 两家系相邻关系 。 被告拟在原址重建七层房屋 , 并向原告作出书面承诺 , 如因建房给原告造成损失定当依法赔偿 。 在被告翻修房屋过程中 , 造成原告房屋地基下层、墙体开裂 。 后双方多次进行鉴定、协商 , 均未对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 故起诉至法院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 , 不得危机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 造成损害的 , 应当给予赔偿 。 原、被告房屋间距过小 , 被告修建七层房屋导致原告房屋地基承受荷载大于原有荷载 , 是导致原告房屋受损的主要原因 。 而原告的房屋修建时间较早 , 房屋结构安全性存在缺陷 , 也是导致房屋受损的原因之一 。 按照权责相一致的原则 , 被告应当为原告的房屋损害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 故作出如上判决 。
【房屋:桃源:任性建房致邻居墙体开裂 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损失】法官手记:作为毗邻不动产的权利人 , 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改建时既要考虑自己房屋的设计更要注意相邻房屋的安全 , 避免引发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 , 否则 , 相邻权人可以以相邻权收到损害要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 毕竟 , 远亲不如近邻 , 邻里间应当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 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邻里纠纷 。(融媒体采访人员:邱琪 通讯员: 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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