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上海高金教授解析原油宝事件:中行在交易中专业性存疑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上海高金教授李峰解析原油宝事件:中行在交易过程当中专业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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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胡艳明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仍在发酵 。 目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包括 , 为何银行选择在交易日倒数第二天盘中进行移仓、为何在投资者保证金低于20%时没有强制平仓、此次穿仓导致巨亏由谁来承担等等问题 。
4月20日 , 国际油价大跌 , 美国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因21日到期结算价暴跌超300%至-37.63美元/桶 , 创下历史首次负值纪录 。
4月22日 , 中国银行正式回应原油宝客户 , 经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核实 , 将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4月20日的收盘价-37.63美元/桶作为理财产品的有效结算价格 。
就此 ,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李峰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采访时分析称 , 中行即使没有违反合约 , 但是也展示了在这种交易过程当中的不专业性 。
以下为采访内容:
经济观察网:中国银行为什么没有提前一周移仓的原因可能有哪些?为何移仓时点临近交割日?(注:按照中行“原油宝”合约规则 , 4月20日22﹕00启动移仓 , 但银行并未成功移仓 。 )
李峰:移仓规则有两个层面的因素 , 一个是产品合同层面的约束 , 一个是交易技术层面的选择 。 如果产品合同约定就是在交割日前移仓的话 , 那从这个产品运作合规层面来说并没有问题 。 但是从交易的技术角度来说 , 期货产品在交割日前 , 一是流动性 , 不一定充足;第二是交割 , 日前很可能交易对手方是现货厂商 , 投机交易者大部分在交割日前已经平仓或者移仓了 。 中行在交割日前移仓 , 碰上极端行情的情况 , 会被作为交易对手的现货机构宰割 , 因为中行这样的金融机构通常不具备现货交割的能力和专业度 。 所以从技术角度来说 , 一般从风控的角度出发 , 需要在交割日前一周以上进行移仓 , 以免碰到极端的风险情况 。
总结起来 , 这第一条中行即使没有违反合约 , 但是也展示了在这种交易过程当中的不专业性 。
对于这第一个问题 , 如果合同里面规定死了 , 移仓必须在交易日之前一天进行的话 , 那么这个产品合同设计是有问题的 , 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到风险 。
看了一下合同 , 我不是法律专家 , 有些细节并不完全清楚 。 根据我的解读 , 这个看起来是投资者通知中行怎么移仓“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指定方式办理轧差结算或移仓交易” 。 所以如果投资人没有发起交易 , 进行到期处理 , 那么在结算日有未平仓合约 , 中行根据公布的合约结算价进行到期移仓交易 。
所以 , 我的感觉是 , 按照中行这个产品合约 , 中行的合规运营问题不大 。 但是正如我上面所说的 , 这里面展示了中行的不专业性 , 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的问题 。 投资者需要在这种极端行情下 , 自行做出移仓的决策才能避免损失的话 , 可能这款产品并不适合大众投资人 。
经济观察网:部分投资者保证金比例低于20%时 , 中国银行没有强制平仓 , 可能出于什么原因?(注:根据合约 , 保证金充足率低于20%(含)时 , 中行系统将按照单笔亏损比率从大到小顺序的原则 , 对投资人的未平仓合约产品进行逐笔强制平仓 , 直至保证金充足率上升至20%以上为止 。 )
李峰:关于这个问题 , 合约规定了20%的时候要有平仓 。 但是实际并没有实现顺利平仓 。 有几个可能的原因 , 第一是市场价格波动非常大 , 他们没有来得及平仓 , 就是说即使平常也已经亏钱了;或者是到了最后一个交易日 , 流动性没有了 , 即使想平仓 , 也没有交易对手 , 最后拿到结算价 。
第二是 , 网上流传的中行客服的说法是 , 原油宝的交易时间是到晚上22点结束 , 但是在22点时 , 价格还没有触发20%的平仓线 。 这个说法不能让人信服 , 原因是中行的交易员在22时之后 , 应该还是在监控市场价格 , 做出平仓的风控行为 。
第三种可能 , 是中行相关人员无法面对市场价格跌破20%平仓线 , 抱着侥幸心理持有仓位 , 最后出现了-37.63美元结算价的结果 。 我感觉第一和第三两种原因可能都有 。
经济观察网:为什么中行的平仓价是最后结算价?您认为 , 结算价是以银行冻结客户时的价格结算还是以WTI原油当天的结算价结算?(注:按照合约规则 , 合约结算日若客户仍有未平仓合约 , 中行将冻结客户的交易专户 , 按照中行公布的原油宝产品合约结算价办理结算 , 将采取当期合约结算价平仓该产品余额数量 , 释放冻结保证金 。 )
李峰:根据合同“若甲方账户中仍有未平仓合约余额 , 则参考乙方公布的合约结算价进行到期移仓交易” 。 这个条款写的比较含糊 , 因为是根据中行公布的合约结算价进行移仓 。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 , 中行公布的-37.63美元的结算价 , 投资人是需要承担的 , 而不是冻结时的价格结算 。
但是 , 这个理论上来说 , 存在中行赚取了时间差的利润的可能 。 就是说 , 在中行冻结客户账户之后 , 进行强平 , 拿到的价格好于最后的结算价 。 当中的差价 , 被中行赚取了 。 这个利润 , 从合同角度来看 , 我认为未必有问题 。 当然 , 这里面涉及到的对投资人的道义问题是另外一个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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