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疑杀10岁堂妹,父母申请将他送少管所重新做人( 三 )


之前警情通报里有这样一句 , “经分析 , 杨某婷可能已被侵害” 。 对此 , 王哲俊解释 , 侵害是统称 , 包括多种形式 , 现在案件正在侦办中 。 “小婷的遗体是完整的 , 嫌犯仍在警方控制中 , 目前只控制了他一个人 。 ”王哲俊表示 , 他还没看到尸检报告 。 下一步 , 办案民警将进一步固定证据链等 , 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
未成年人犯罪争议再起
2019年10月20日下午 , 大连13岁男孩蔡某将10岁女孩杀害 , 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 而安徽郎溪发生的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 再次使公众忧思不断 。 人们不断追问未成年人保护的真正含义 , 也再次引起了刑责年龄是否降低 , 或是否采取比收容教养更严厉惩罚的大讨论 。
目前 , 《刑法》将“刑责年龄”规定为年满14周岁 。 对未满14周岁的施暴者 , 只能收容教养 。
一些网友建议 , 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抢劫等重罪 , 尤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罪 , 应当不受入刑年龄限制 , 不设置年龄门槛 。 这是为了有效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 , 避免犯罪年龄越来越低的问题 。
【13岁少年疑杀10岁堂妹,父母申请将他送少管所重新做人】对此 ,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殷清利认为 , 从实际情况出发 , 虽然近年来屡屡出现儿童杀人等恶劣案件 , 但仍属极少数个案 , 不应轻易改变我国对儿童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 , 以此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 他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管齐下 , 形成合力 , 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等 , 预防其滑向犯罪深渊 。 一定要从小给孩子灌输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 教育孩子尊重他人、敬畏生命 。 这不仅仅是法律议题 , 也是社会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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