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京版“禁野令”来了,吃野味乱放生野蛮拍鸟的陋习该改改了

今天下午,《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猎杀陆生野生动物。。『北京日报』京版“禁野令”来了,吃野味乱放生野蛮拍鸟的陋习该改改了
采访人员了解到,条例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猎杀陆生野生动物,禁!
下夹子、设钢丝套、挂捕鸟网……时至今日,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以养鸟圈中常见的画眉鸟为例,曾有消息指出,由于人工养殖技术尚未过关,基本依赖野捕,全年被猎捕的野生画眉鸟,推算可能多达近百万只。而由于应激性强,画眉并不适合家庭笼养,每一只鸟市上出售的画眉,其实背后都有更多死于“驯服”途中的画眉尸体。
将视线转移到本市,据不完全统计,野生鸟非法猎捕点近郊区有22处、远郊区27处。随着全市专项执法行动的持续开展,本市盗猎现象已转向远郊区,分布地域大,形式更加隐蔽。
为加强源头管理,条例提出了“禁猎”的要求。条例明确指出,禁止猎捕、猎杀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同时,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猎杀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食
为了防范野生动物源性疫病的风险,捍卫公众健康安全,本市强调“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其中,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
此外,考虑到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要环节,需要有效进行监管。条例特别提出,酒楼、饭店、餐厅、民宿、会所、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或者提供来料加工服务。
除了在饭馆不能买卖,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网络交易平台,违法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被明令禁止。
猎食野生动物,最高处20倍罚款
此前,在条例草案中曾提出,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列入名录水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处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倍以上15倍以下罚款。在审议的过程中,有意见认为,罚轻了,应重罚。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违法猎捕、食用、利用、出售、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要加重处罚。
哪些行为将受到重罚?怎么罚?
条例指出,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属于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并处猎获物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食用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食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属于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并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经营的,从重处罚。
未经批准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出售、利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属于其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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