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起武律师:这起案件或对“原油宝”有借鉴之处,炒黄金获利2100万被划走( 二 )


而“原油宝”本身设计的是100%保证金制度 , 不加杠杆;
“原油宝”究竟有没有设计这个强平机制 , 我们不得而知 , 但从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看 , “原油宝”是没有启动强平机制的 。
那么 , 这期间就涉及到一个问题 , 此前国际石油价格不会跌为负数 , 因此在这个大前提下 , 在不考虑本金加杠杆的前提下 , 也确实不需要有强平机制 , 因为只要价格永远为正数 , 就不会出现“倒欠银行钱”这种事 。
但实际上是 , 美国芝加哥交易所方面在4月15号当天宣布修改规则 , 认为目前原油市场价格一路走低的情况下 , 考虑到原油的仓储、运输成本 , 允许原油价格报价为负数 。
这边芝加哥交易所改了游戏规则 , 但是中国银行的“原油宝”系统没有及时跟进制定应对规则 。 也就是说 , 这套系统此时存在了一个巨大的“漏洞” , 就是一旦原油跌为负数 , 此时通过“原油宝”持有原油期货订单的投资者由于没有这套“保护机制” , 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强平止损 , 因此不但本金亏光 , 还欠银行钱 。
李起武律师:这起案件或对“原油宝”有借鉴之处,炒黄金获利2100万被划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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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上 , 4月20号由于系统没有强制平仓规则 , 直接导致“原油宝”投资者倒过来欠银行2到3倍本金的事情发生 。
那么 , 我们回过头再看前面说的2000万黄金案 ,
在这起案件中 , 因为银行系统出现漏洞问题而要求法院判决撤销交易 。 这个案件是不是对“原油宝”案中没有及时触发强平机制这点有借鉴意义呢?
由于目前通过媒体渠道获知的信息有限 , 仅能确认没有及时触发强平机制这一事实存在 , 因此目前也不好判断这究竟是否属于系统存在漏洞 , 本案是否适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也有待商榷 。对于此案最终如何判决 , 不仅是对投资者要有一个明确的交待 , 也是对银行信用的巨大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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