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李国庆带人抢当当公章 律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网财经讯 , 26日 , 李国庆率人上门抢当当公章 , 并在公司张贴三份公告 。 当当网当天下午发布声明 , 李国庆等人共抢走11枚公司章和36枚财务章 。 目前 , 当当网已经报警 , 并表示公章、财务章、财务部门章即日作废 。
当当副总裁阚敏在媒体沟通会上表示 , 当当的股份中 , 俞渝占55.23% , 李国庆占22.38% , 他们的孩子占18.65% 。 当当掌握在俞渝手里 , 当当管理团队掌握公司的经营 。
但在李国庆张贴的《告当当全体员工书》中 。 李国庆在告员工书中 , 表示自己是"出于维护当当大局和家庭关系的维系等因素 , 禅让公司管理权3年 。 "同时表示 , 俞渝不再担任当当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 , 无权在当当公司行使任何职权 , 无权向当当员工发出任何指示 。
有金融界人士推测 , 李国庆在其所称的临时股东会上当选为董事长 , 但是变更工商信息要公章 , 于是上演了抢公章的一出大戏 。
【[公司]李国庆带人抢当当公章 律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李国庆此举是否合法?最终能否成功?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 , 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 根据《公司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强夺企业公章 , 扰乱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 造成严重损失的 , 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 , 严重的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
1)李国庆的这一"夺权"过程的关键在于 , 李国庆召开临时股东会时如何表决 , 其表决权比例到底多少 。
2)李国庆最终能否"夺权"成功 , 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 这涉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复杂问题 。 股权是一种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综合性权利 , 如表决权、分红权等 。 虽然李国庆与俞渝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了公司 , 根据婚姻法 , 两人的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 , 就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 , 如表决权 , 因不属于财产范围 , 应由公司法调整 。 所以 , 我认为 , 在两人的离婚诉讼未结案之前 , 两人应以各自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 。 这份股东会决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 所以 , 总体而言 , 李国庆抢公章的行为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 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又取决于 , 李国庆能否在离婚诉讼未结案前以所谓实际持有股权比例的名义行使表决权 。
3)尽管股东会的决议是否有效存在着争议 , 但是李国庆应该经过深入研究 , 综合评估 。 我认为他的策略是不管股东会决议是否最终被认定为有效 , 他先实际控制公司并争取员工的支持 , 即使俞渝就此提起诉讼 , 也耗时较久 。 而两人同时在打离婚诉讼 , 最终离婚诉讼可能会对两人共同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平均分割 , 届时李国庆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也会达到45.85%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
抢夺公章实际上争抢的是公司的控制权 。 现代公司制度的一大核心要义是资本多数决 。 股东之间解决分歧的主要办法是召开股东会 , 按照持股比例及公司章程的内部约定来进行表决 。 而不是靠武力争抢公司控制权的象征-公章 。 李国庆抢夺公章是否合法 , 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合法基础 , 比如李是否通过合法渠道被选举为董事长 , 公司有无召开合法有效的股东会 , 以及股东会决议的决议过程是否合法规范?倘若俞渝或其他股东对股东会的决议有异议 , 有权起诉要求确认决议无效 , 或者撤销决议 。
海创远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相关行为的合法性基于股东会召开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 , 在具备合法合规性基础上 , 公章的交接也应该尽量采用较为文明的方式进行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当然如果引发争议的行为是股东会的意思表示 , 在沟通无果的基础上在相关人员见证下取回公章 , 问题不大 。 建议各方理性平和的解决潜在的矛盾和纠纷 , 做好公众公司的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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