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看济南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那些事( 四 )



当事人: 法官 , 适用简易程序 , 对我们当事人来说有什么好处?
答: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 程序会比较便捷 , 案件的审理效率也比较高 。
比如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 可以通过当面告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电子送达系统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诉讼文书 , 并注意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保留送达证据 。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 , 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 , 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 经人民法院告知放弃答辩期间、举证期限的法律后果后 , 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 ,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开庭审理或确定开庭日期 , 并记入笔录 。 当事人不放弃举证期限的 , 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 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 原则上为七日 ,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山东高法:看济南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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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 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要求和顺序规定的限制 , 采取下列方式简化庭审程序 , 但应当保障当事人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
1
开庭前已经通过庭前会议或者其他方式完成当事人身份核实、权利义务告知、庭审纪律宣示的 , 开庭时可以不再重复;
2
经庭前会议笔录记载的无争议事实和证据 , 可以不再举证、质证;
3
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 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 , 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
山东高法:看济南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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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中院
编辑:石 慧
审核:傅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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