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国务院批复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


【[中新经纬]国务院批复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27日消息 , 国务院原则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
[中新经纬]国务院批复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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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截图
国务院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指出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要坚持新发展理念 , 坚持高质量发展 , 着力构建产业、科技、贸易、人文、环保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 , 着力创新中外合作体制机制 , 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 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管理服务更协调更高效的国际合作示范区 , 为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动能 。
批复提出 , 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 制定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 , 编制完善规划体系 , 确保《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 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
批复要求 ,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 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 , 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 , 帮助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
批复要求 ,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 , 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 , 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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