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对小鹏杀意已决?( 二 )

特斯拉对小鹏杀意已决?
声明2按照彭博社的说法 , 特斯拉除了继续向曹光植和小鹏汽车发难 , 另外还要求一名苹果前员工提供相关信息 , 该员工与曹光植的共同点是同时对小鹏汽车表达了工作意向 。按照特斯拉的描述 , “这两起案件的相似性越大 , 就越不可能将这些相似性仅仅视为巧合而不予考虑 , 也越有可能是计划和协调的结果 。 ”是的 , 特斯拉甚至请求苹果前员工提供信息 , 对于这波谜之操作 , 小鹏汽车美国公司发言人表示 , “特斯拉试图将两名中国工程师联系在一起 , 是在‘兜售猜测和成见’ 。 ”小鹏汽车的强硬发声不难理解 , 从上文的“可能”字眼就能窥见特斯拉手里并没有石锤证据 。于是 , 我们就能理解特斯拉为什么要小鹏汽车提供自动驾驶源代码 。 只是 , 自动驾驶作为未来汽车最核心的技术之一 , 小鹏汽车怎么可能将源代码交给特斯拉?而且 , 谁又能保证这不是“正大光明”的盗窃行为?特斯拉对小鹏杀意已决?
所以 , 听到特斯拉这个无理请求后 , 小鹏汽车美国发言人表示 , “特斯拉的最新要求越界了 , 试图从我们的知识产权中翻找特斯拉的条款 , 并一路上用歪曲和含沙射影的方式抹黑我们 。 ”回顾这一年的诉讼经过 , 再结合特斯拉此番要求 , 小鹏汽车在声明中直呼 , “自诉讼至今为期一年的时间里 , 特斯拉所极力表现出来的一切尝试 , 都显示出对一个年轻竞争对手明显的霸凌行为 , 而不是就事论事地试图解决针对曹博士的法律案件 , 令人遗憾 。 ”不难看出 , 事态在向着小鹏汽车更有利的方向发展 , 但终究是没到法庭层面 , 也许有部分“公婆各有理”之态 。 该案件的传票听证会目前定于5月在旧金山联邦法院举行 , 到时候应该会有一些实质性的进展 。真相大猜想虽说如此 , 但并不妨碍我们提前探讨事情的真相 。特斯拉对小鹏杀意已决?
一般来说 , 汽车工程师从一家车企跳槽到另外一家 , 并将文件带来带去 , 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 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将原有技术直接应用在后续产品上 , 还是重新包装再使用?手段不同 , 性质也不同 。就本案来说 , 曹光植到底有没有将特斯拉的源代码直接给小鹏汽车使用?这是本案的关键 。 目前有几个线索:1、2018年12月12日 , 采用Xpilot L2.5自动驾驶系统技术的小鹏G3正式上市 , 彼时曹光植刚刚来小鹏汽车面试 , 意味着在曹光植加盟小鹏汽车之前 , 小鹏XP系统早已开发完毕 。2、小鹏汽车在声明中说 , “在曹光植入职前后 , 没有发现存在特斯拉所声称的任何可能违规行为 。 ”(声明1)3、小鹏汽车聘请了第三方调查公司 , “其法证调查、分析没有迹象表明任何特斯拉的源代码、商业机密或受保护的机密信息被传输到公司及其系统 。 ”(声明2)由此可见 , 小鹏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是没有特斯拉自动驾驶源代码的 。 当然 , 特斯拉并不相信 , 不然也不会提出让小鹏汽车提供源代码 。再分析一些更为实在的可能性:明明知道将特斯拉源代码直接用于小鹏汽车是违法行为 , 曹光植会蠢到直接拷贝去用吗?作为一名被特斯拉冠以“科学家”抬头的工程师来说 , 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再者 , 即便曹光植直接拿去用了 , 那么特斯拉的代码又怎么能适配进小鹏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里面?代码的语言和格式怎能对得上?所以 , 我猜测小鹏自动驾驶系统大概率是没有特斯拉源代码的 。 退一步来说 , 我们假设有 , 那也只是有看起来比较类似的算法 , 语句肯定会重新编撰的 , 那这种行为就不算违法 。再做一些深入思考 。 一般来说 , 汽车软硬件有互相绑定的说法 。 如果小鹏汽车用了特斯拉AP系统的源代码 , 那也意味着小鹏汽车的XP系统的硬件会跟特斯拉类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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