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拿什么叫停虐待遗弃宠物( 二 )


2018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 从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角度 , 从社会公德的角度 , 每个动物饲养者都有爱护自己饲养动物的义务 , 有这方面的责任 , 任何遗弃、虐待动物的行为都应当为社会所不齿 , 都应当被视为是丧失公德的行为 , 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 。
应立法禁止虐待宠物并明确责任
尽管社会上对于“遗弃虐待动物属于丧失公德行为”已经形成共识 , 但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 遗弃虐待动物的现象在近些年仍时有发生 。
浙江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认为 , 出于社会安全稳定、教书育人、完善动物立法等方面的需要 , 有必要制定宠物保护和管理法 。
钱叶芳建议 , 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 禁止所有人虐待猫狗 , 禁止非法猫狗肉交易 。 对于虐待和遗弃行为 , 根据情节轻重设置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责任形式 。 禁止非法猫狗肉交易 , 旨在留存国人的恻隐之心 , 保护动物所有人的财产安全 , 维护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尊严 。
“还要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的产生 , 建立救助体系 。 源头控制依赖于严禁遗弃、严禁私自繁殖和买卖 。 对于既有流浪动物 , 政府与民间合作共治 , 鼓励公益组织参与 , 补助民间救助行为 , 要求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和高校等社区或组织 , 履行配合救助和管理流浪动物的义务 。 ”钱叶芳说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 , 不仅要通过立法来禁止虐待宠物 , 还要上升至动物福利的高度 。
乔新生指出 , 我国还缺少一部统领性的动物保护法 , 现行法律中没有动物分类的具体规定 , 只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一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 , 分别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有利用价值的野生动物作出规定 。
【#法制日报#拿什么叫停虐待遗弃宠物】“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动物保护法 , 对于动物进行分类管理 , 并在此基础上 , 针对不同种类的动物来制定具体的规则 , 从而彻底杜绝遗弃、虐待宠物的行为 。 ”乔新生说 。
孙煜华认为 , 要杜绝虐待宠物的行为 , 必须补齐立法方面的短板 , 但考虑到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 贸然在国家层面推出一部动物福利法 , 难度会很大 。
“可以由地方先行立法 , 对虐待宠物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探索 , 待条件成熟后 , 再在全国层面制定动物福利法 。 ”孙煜华说 。 (应采访对象要求 , 李青为化名)
(采访人员 蒲晓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