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带导盲犬乘车被赶:给视障人群多些善意

来源:新京报■ 来论这两天 , 一段“交警扮盲人带导盲犬坐公交被赶”的视频上了热搜 。 视频中 , 山西交警莉姐扮演盲人体验生活 , 她牵着自己的导盲犬乘坐公交车 , 却遭到司机和乘客的驱赶 。 随后 , 涉事公交公司回应称 , 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要出示残疾人证和导盲犬资格证 , 司机没有要求乘客出示且态度有问题 , 会予以处理 , 并加强相关培训 。关于导盲犬是否能进入公共场所的问题 ,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已作出明确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 ,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 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 ”而此次“社会实验”的发生地山西 , 在2010年就曾出台《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 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 , 残疾人可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和导盲犬 。 但现实中 , 在很多地方 , 导盲犬在公共场所畅行无阻仍是奢望 。从舆论反馈看 , 与该司机一样 , 因担忧安全问题排斥导盲犬进入公交车的声音不在少数 。 就此看 , 导盲犬进入公共交通 , 虽有法律支持 , 但落地实行难度不小 。 这也折射出了视障人群带导盲犬出行的现实困境 。但对于视障人群来说 , 导盲犬与其说是“指路的工具” , 不如说就是他们的“眼睛” 。 从这个层面来讲 ,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 尊重和理解带导盲犬乘车的乘客 , 其实也是对视障人士权利的尊重 。回到该事件上 , 事情算是有了个不错的结尾:公交公司方面做出了纠错的表态 。 希望其能以此为契机 , 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 给视障人群提供更细致的公共服务;也期待更多公共场所能对镜自照 , 对无意识排斥带导盲犬乘车的现象加以矫正 。□张晓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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