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企业]镇原:产业扶贫后劲足( 二 )


目前 , 全县运营规范合作社1126个 , 实现了120个贫困村每村都有2个依法成立、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合作社 , 规范化程度达到75%以上 。
政策好利益有保障
龙头企业引进来了 , 合作社组建了 , 贫困群众如何受益?
以家住镇原县平泉镇洪河村的慕永德为例 , 2015年村里发展瓜菜种植产业 , 他在政府的补贴下建起了蔬菜大棚 , 开始种植甜瓜 。 但是 , 本应生活富裕的他却因妻子患上心脏病导致贫困 , 2017年 , 慕永德家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
在种大棚的同时 , 慕永德一直都想再找一条挣钱的门路 。 2019年 , 镇上开始发展养兔产业 , 对口帮扶的天津静海区为他免费发放了8只母兔 , 2只公兔 , 于是他立刻前往正大养兔专业合作社学习养殖技术 。 如今 , 第一批70只成兔已经可以出栏了 , 以现在的市场价格 , 他最少可以收入3000元 , 5天前再次产出的100多只小兔也长势良好 , 这让他对养兔产业充满了信心 。
把一户一策与四类分类有效对接 , 因人因户精准施策 , 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奖补扶持政策 , 是镇原县发展产业 , 助力脱贫的亮点举措 。 镇远县将贫困户按照有无劳动力、技术分成四类 , 按分类落实产业奖补和其他政策支持 。
在自愿互利基础上 , 积极引导贫困户以产业奖补资金、贴息贷款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 , 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贫困户逐步建立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保底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 , 原则上第一个合作周期3年以上 , 每年分红不低于10% 。 第一个合作周期期满后 , 入股分红模式由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再行商定 。
【[龙头企业]镇原:产业扶贫后劲足】为防止坐等分红 , 要求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贫困户每年必须在新型经营主体务工不少于12天 , 并参加种养技术培训 , 种植交售3亩优质饲草或流转3亩土地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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