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迟到27次被“炒鱿鱼”?中山街坊状告公司获赔4.7万

【[]一年迟到27次被“炒鱿鱼”?中山街坊状告公司获赔4.7万】女子“迟到”27次被开除获赔4.7万【一年迟到27次被“炒鱿鱼”?中山街坊状告公司获赔4.7万】广东中山一街坊李女士(化名)因一年内上班迟到次数达27次 , 被公司辞退 。但李女士觉得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 。法官表示 , 一年内累计迟到15次可作辞退处理 ,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但公司的打卡机设置在三楼车间 , 而车间是没有电梯的 , 李女士从厂区门口走楼梯到三楼 , 需要一定的时间 。所谓的迟到27次 , 除掉这一到两分钟的次数 , 并没有达到迟到15次 。另外 , 法官在审理时也发现公司曾发出调岗通知 , 李女士不同意 , 于是公司在通知截止的最后一天以本案的事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 有涉嫌借故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嫌疑 。最后 ,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向原告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7293.62元 。(城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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