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重磅!济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设人才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 四 )


文章图片
非驻济高校在校生网上落户“绿色通道”开辟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 日前 , 济南市出台《全日制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网上落户推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协作配合机制 , 依托中国济南人才网、济南公安微信服务平台 , 加快推进“智慧落户”建设 , 开辟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网上落户“绿色通道” 。
《办法》提出 , 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申请在市人才服务局、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落户 。 申办手续为:
1.申请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3.注明准迁证邮寄地址的说明 。
受理流程有两种 , 第一种为中国济南人才网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预受理 , 系统自动核对后将核准信息发派出所 , 符合条件的同时发送短信息通知申请人将申办手续邮寄到派出所 。 省外迁入的 , 派出所打印准迁证并按准迁证邮寄地址发申请人 , 申请人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并将迁移证发派出所落户;省内迁入的 , 不再发放准迁证 , 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后直接办理落户 。
受理流程第二种为济南公安微信办理 , 申请人通过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预受理 ,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核准 , 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将申办手续邮寄到派出所 。 省外迁入的 , 派出所打印准迁证并按准迁证邮寄地址发申请人 , 申请人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并将迁移证发派出所落户;省内迁入的 , 不再发放准迁证 , 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后直接办理落户 。
据悉 , 派出所定期将非驻济高等院校在校学生落户情况通报市人才服务局、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协管员 , 并将集体户口登记卡交协管员统一管理 。 人才集体户协管员负责做好落户人员户口管理规定的宣传指导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