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证监会:建立适合精选层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制度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30日 , 4月30日 , 证监会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 制定《监管指引》 ,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从新三板市场实际情况出发 , 建立适合精选层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制度;二是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精选层公司的监管要求进行强化 , 为加强精选层公司行政监管 , 结合市场分层实施分类监管奠定制度基础;三是借鉴上市公司监管经验 , 针对精选层公司构建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股转公司“三点一线”的工作机制 , 提高监管效能 。
下附详情:
关于就《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新三板改革 , 支持鼓励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 规范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 进一步发挥新三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 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X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b@c src.gov.cn 。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 邮编100033 。
3.传真:010-88060134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4日 。
中国证监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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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一|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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