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观察@科技公司更名蹭北京理工大学,二审被判赔偿2万元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科技公司更名蹭北京理工大学 , 二审被判赔偿2万元
【商业公司观察@科技公司更名蹭北京理工大学,二审被判赔偿2万元】据天眼查披露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 , 北京理工大学认为北京黑暗骑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黑暗骑士)此前在更名时 , 故意将企业名称更改为带有“北京理工”字样的“北京理工东升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自身品牌权益 , 因此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黑暗骑士公司告上法庭 。
商业公司观察@科技公司更名蹭北京理工大学,二审被判赔偿2万元
本文插图

北京理工大学认为 , 其从1940年创建到1988年被定名为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理工”字样已经形成独特品牌 , 同时其多家校办企业名称均以“北京理工”命名 , 证明“北京理工”品牌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 。 黑暗骑士公司此前将企业名称更名为“北京理工东升科技有限公司” , 容易造成相关公众误会 , 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
基于此 , 北京理工大学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向黑暗骑士公司提出索赔51万经济损失及2万合理支出律师费的索赔诉请 。
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 , 黑暗骑士公司仅对包括“北京理工”字样在内的企业名称进行注册的行为 , 不会造成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关系产生混淆 , 因此认为黑暗骑士公司不构成对北京理工大学的不正当竞争 。
北京理工大学不服 , 向法院提起上诉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一审法院记录 , 查明北京理工大学已创办多家科技公司 , 而黑暗骑士公司此前将公司名称更改为带有“北京理工”字样的“北京理工东升科技有限公司”时 , 其经营业务范围与北京理工大学多家科技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 , 因此认定黑暗骑士公司更名时存在主观恶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条款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 改判黑暗骑士公司赔偿北京理工大学合理支出2万元 , 并承担5000元案件受理费的判决结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