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 二 )


2.加快云管边端协同的服务平台建设 。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建设移动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 , 加强网络能力开放 , 支持物联感知设备快速接入 , 支撑海量并发应用场景;引导行业应用企业搭建设备整合智能化、设备及数据管理智能化、系统运维智能化的垂直行业应用平台 , 逐步形成移动物联网平台体系 , 进一步降低移动物联网设备的开发成本和连接复杂度 , 满足复杂场景应用需求 。 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建设开放实验室 , 为中小企业提供测试、验证及开发支持等服务 。
3.规范移动物联网行业发展秩序 。 支持开展移动物联网网络质量评估测试 , 推进网络服务质量契合用户需求 , 促进移动物联网网络服务提质增效 。 充分发挥社会服务监督作用 , 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反映的服务问题 , 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 鼓励企业制定长期发展目标 , 强化业务创新和差异化发展 , 规范市场行为 , 形成良好的竞争发展氛围 。
4.支持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开展移动物联网业务 。 充分发挥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快速、灵活的响应机制和跨行业优势资源能力 , 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垂直行业应用领域开展移动物联网业务创新 , 促进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
(五)建立健全移动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
1.加强移动物联网安全防护和数据保护 。 建立移动物联网网络安全管理机制 , 明确运营企业、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等不同主体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 加强移动物联网网络设施安全检测 , 强化对网络安全漏洞收集、报告和修复的指导规范 。 依托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 , 支持网络安全核心技术攻关 。 开展移动物联网重点产品安全评测 , 加速形成匹配移动物联网场景特征和安全需求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 加强移动物联网用户信息、个人隐私和重要数据保护 。
2.夯实移动物联网基础安全 。 建立移动物联网安全标准框架 , 制定物联网卡、终端、网关等重点环节的分级分类安全管理系列标准 。 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加大对移动物联网终端可信认证技术、区块链溯源等安全技术手段的研究应用 。 加快建设移动物联网安全监管技术手段 , 提升安全态势感知、卡端管理、风险预警等实时监测能力 。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发展路线图 。 顺应移动通信技术更迭规律、产业发展趋势及资源高效利用要求 , 以NB-IoT与Cat1协同承接2G/3G物联连接 , 提升频谱利用效率 。 在保障存量物联网终端网络服务水平的同时 , 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不再使用2G/3G网络 , 推动存量2G/3G物联网业务向NB-IoT/4G(Cat1)/5G网络迁移 。
(二)开展发展水平评估 。 建立移动物联网发展指数模型(附件) , 完善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机制 , 统一数据统计口径 , 跟踪监测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 编制移动物联网发展报告 。 客观衡量和评价移动物联网产业发展水平 , 充分激发各方发展移动物联网的动力 。
(三)加强基础设施规划 。 鼓励各地在工业(产业)园区、智慧城市、美丽乡村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市政管网、综合管廊、交通物流、绿地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智慧应用需求 , 提前做好移动物联网相关设施建设或预留空间 。
(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 移动物联网企业应将物联网业务纳入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管控体系,健全物联网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的监测、发现和处置机制 , 依据物联网卡功能限制要求 , 严格规范短信、语音等功能使用 , 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为用户开通物联网功能;强化移动物联网产品进网监管 , 引导企业依法依规推出各类移动物联网终端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惩治 , 打造公平良好市场环境 。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 充分发挥国家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移动物联网产业联盟的示范引导和资源聚集作用 , 加强移动物联网优秀案例和标杆工程的宣传推广 , 鼓励各地结合智慧城市、“互联网+”和“双创”推进工作 , 加强信息通信行业与垂直行业融合创新 , 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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