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以法治手段推动欠薪治理迈入新阶段

红网时刻5月9日讯(采访人员 卢欣 通讯员 龚颖)春暖花开日 , 奋斗正当时 , 工程建设等领域陆续复工复产 。 2019年12月4日 , 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并于今年的5月1日起正式施行 。
《条例》主要内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周期、形式、工资清偿主体责任 , 指明了用人单位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承担原则 。 它的颁布意味着我国的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治理进入了以法治手段推动的新阶段 。 近日 , 采访人员采访到湖南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符雄飞 , 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
采访人员:请您简要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 。
符雄飞: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 , 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 。 不过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 国家在深入分析农民工被欠薪的根源、梳理现有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政策落实情况、总结治理欠薪实践经验基础上 , 制定专门行政法规 , 以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欠薪问题 , 是十分必要的 。
采访人员:《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符雄飞:《条例》的制定 , 以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为目标 , 体现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要求 。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第一个方面是明确了责任 。 首先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属地责任 , 其次是逐一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负有相应的监管职责 , 每个部门要做什么事情都单独进行了规定 , 最后作为直接使用农民工、直接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履行它的主体责任 。 这也就是《条例》所说的: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 。 第二方面是突出了重点 。 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多发领域 。 这次通过《条例》的出台 , 将过去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措施 , 如实名制、分账制、总包代发制和工资保证金等措施 , 上升为法律规范 , 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别规定 。 第三个方面是建立了机制 。 比如 , 《条例》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司法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 建立了部门协同、联防联治的机制;明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 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 , 建立了失信惩戒机制 。
采访人员:刚才您讲到了 , 工程建设领域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 , 能不能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 《条例》是如何从制度层面来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
符雄飞:第一 , 分账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工资来源问题 。 《条例》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 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 , 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
第二 , 工资专户是为了确保工资安全 , 解决工资放在哪的问题 。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 , 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相关款项存储和发放的账户 。 法律另有规定外 , 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
第三 , 总包代发是为了明确发放主体 , 解决工资谁来发的问题 。 减少中间层次 , 克服层层转包 ,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 在工资发放的过程中 , 分包单位负责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 , 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 与当月工程进度等一并报施工总承包单位 。
第四 , 农民工实名制是为了保障发放到人 , 解决工资发给谁的问题 。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 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 。 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 , 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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