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硬糖小说版权不是好买卖( 三 )


道高一尺 , 魔高一丈 。 归根结底 , 都是逐利 。
孵化IP的套路变天了
前几年 , IP孵化热火朝天的时候 , 影游联动、中国漫威、泛娱乐内容矩阵 , 概念随抓随有 , 版权卖的风生水起 。 别说影视版权拆成网大和院线两块卖 , 就连舞台剧的版权都不乏买家 。 国内卖完了 , 海外还能再卖一次 , 那简直是版权市场之春 。
然而好景不长 , 随着资本退温、版权市场供给饱和、游戏版号收紧、影视题材限制以及一系列针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政策出台 , 版权市场一时间从香饽饽变成了隔夜冷饭 , 成交量和成交额均不容乐观 。
另一方面 , 孵化IP的玩法愈发多元化 , 除了作为产业链最上游的小说外 , 诸如“一人之下”、“唐探宇宙”、“白夜宇宙”等新兴的头部IP已经不再局限于原有的孵化模式 , 转而通过漫画、影视等文化品类整合世界观 。
娱乐硬糖小说版权不是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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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比 , 原有的蛋糕不仅缩小了 , 还要被外来因素分走好几块 , 这导致原本小说版权市场中僧多粥少的局面更加严峻 。
除了外部因素 , 源自网文内部的因素也让版权生意变得举步维艰 。
在网文产业的发展进程中 , 对生产内容的速度要求不断提高 。 原本的一天一更都开始无法满足读者的胃口 , 一天两更甚至三更成了常态 , 这还不算逢年过节“庆祝一下”所需要的提前屯稿 。 高产作者的标准已经不再是日更一万字 , 甚至日更两万字的效率比拼都不稀奇 。
逐渐转成全职作者的创作者们一方面需要笔耕不辍获取稿费维持生计;另一方面还需要迎合用户 , 力求作品达到分销要求 。 那么不可避免的出现作品同质化、套路化甚至低俗化等问题 。
戏言所讲 , 但凡盗墓的必然有个胖子 , 官场的25岁就得副厅 , 经商的借钱至少一百亿起步 , 霸道总裁的必须三分讥笑三分凉薄四分漫不经心 , 也不全是无稽之谈 。
娱乐硬糖小说版权不是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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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近几年版权卖的风生水起的作者 , 传统出版出身的竟然后来者居上了 。 最具代表性的比如马伯庸 , 无论是《长安十二时辰》还是《古墓局中局》 , 都算是大众向的口碑作品 , 具有较高延展性 。
那么 , IP卖的究竟是什么?
是设定还是脑洞?是故事还是文笔?是世界观还是作者的自带流量?
版权革命终归不是文艺复兴
硬糖君就说得直白些吧 , 此次版权之争的本质 , 不会是创作层面的诉求 , 而更像是分赃不均的内讧 。
这是行业低谷期 , 利益共同体的一场重新谈判 。
网络文学25年 , 从1995年的榕树下、龙的天空;到2003年的起点、掌阅;再到2013年合并后的阅文集团;从“流量红利”发展到了“IP全产业链的对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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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上 , 网络文学经历了“兴趣写作”、“付费阅读”、“版权分成”、“免费阅读”的进化 。 市场越做越大 , 内容越做越多 , 一不小心 , 将自己从边缘阅读文化做成了主流阅读文化 。
而时至今日 , 随着用户对阅读体验需求的提高 , 网络文学的发展也面临着同步升级的瓶颈期 。 做大市场的蛋糕 , 也是平台也好 , 作者也罢 , 谋求未来发展的共同选择 。
就如同“免费阅读”的大趋势不是避而不谈就可以阻挡的 , 亟需解决的“版权合作模式的升级”也是双向选择中不能绕开的核心一环 。
对于平台而言 , 更精细化的运营不能再停留于“口号”中 。 作者究竟更适合做线上分销 , 走商业写作路线 , 还是围绕版权 , 苦练内功 , 争取拿出品貌出众的高质量作品 。 除了对作者写作特点的了解外 , 还需要从激励制度、合同制定上采取差异化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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