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柏婚姻律师团离婚案件中,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了吗?小心中招!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离婚案件中 , 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了吗?小心中招!
作者简介:关元朝律师 ,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家委副主任 , 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核心成员 。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离婚案件中,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了吗?小心中招!
本文插图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 , 理所当然地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 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 其效力都是有效的 , 但看过我们的文章都知道 , 显然不是这样的 。
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 , 看似“完美”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 , 但却常常因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的某些条款存在问题而引发法律纠纷的情形不胜枚举 。
今天 , 我将为大家讲解《婚姻法“百坑”系列(六):离婚案件中 , 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吗?小心中招!》 。
在我办理的离婚案件中 , 经常会遇到一些当事人急欲达到离婚的目的 , 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独立抚养孩子 , 且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
同时 , 也存在一些当事人在双方协议离婚时 , 已有对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 , 但只是用其他财产来折抵抚养费 。 比如一方的存款明显多于另一方 , 双方私下协商在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 存款的差价部分无需做出补偿 , 用于折抵抚养费 。
但由于没有专业律师把关 ,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可能就会表述为:“一方独立抚养孩子 , 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 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 ”此时 , 表面看似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 但可能已经掉进了一个“大坑” 。
很多人或许不解 , 双方都协商好了 , 这也会有“坑”?看看以下的真实案例 , 您就会明白一切真没那么“简单”!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离婚案件中,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了吗?小心中招!
本文插图

案例一
男、女双方于2008年登记结婚 , 都是广州某投资贸易管理公司的白领 , 婚后夫妻双方感情尚好 , 并于2010年迎来了爱情的结晶 。 一家三口的生活 , 其乐融融 , 令人羡煞 。
2012年 , 男方在女方的支持下 , 走上独自创业之路 。 但令人遗憾的是 , 男方由于创业经验不足 , 资金链断裂 , 最后资不抵债 , 宣告创业失败 。 男方由此意志消沉、性情大变 , 对妻儿毫不关心 , 常常因为生活的小事与女方大吵大闹 。
经过了一年多无休止的争吵 , 夫妻矛盾加剧 。 2014年中旬 , 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 。
男方不同意离婚 , 除非女方愿意向其额外支付30万元创业资金 。 几经折腾后 , 女方做出让步 , 若男方同意离婚 , 孩子由女方携带抚养 , 男方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并且女方再额外向其支付20万元的创业资金 。
面对如此“诱人”的条件 , 男方最后同意女方提出的方案 , 双方顺利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离婚案件中,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了吗?小心中招!
本文插图

离婚后不久 , 女方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 要求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 , 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 男方收到起诉材料后不以为意 , 觉得女方这一举措简直是无稽之谈 , 违反了当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 法院根本不会支持 , 便没有聘请律师而选择自己应诉 。
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后 , 最终法院作出了支持原告诉请的判决 。 法院认为 , 原来《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女方独自抚养孩子 , 且不需要男方给付抚养费” , 并不阻却女方代替孩子向被告(男方)行使主张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 且孩子正处于学前教育阶段 , 确实需要一定的经济开销 , 且男方当前经济条件好转 , 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理应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 支付抚养费 。
这个案例中 , 最终以男方败诉而告终 。 也许看到这里 , 大家还是有疑惑 , 为什么男方还是要支付抚养费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由此可见 , 离婚后 , 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父母仍然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表明离婚后的夫妻 , 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抚养费的经济责任 。 这是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抚育费负担的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双方平等的义务 , 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照执行 。
简而言之 , 就算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需要给付抚养费” , 抚养方在必要时仍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其给付抚养费 。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离婚案件中,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就真的不用支付了吗?小心中招!
本文插图

案例二
男方与女方2008年登记结婚 , 婚后于2010年生育一名儿子 。 经过双方的努力打拼 , 两人在广州购置了两套房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