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私拉电线充电仍然挺猖獗( 二 )


42号楼另一名安装充电桩的住户则较为坦率 。 他表示 , 充电桩就是自己找卖车的车厂装的 , 并没经过物业的批准 。 采访人员看到 , 这户人家的充电桩并没有安装在小院内 , 而是把线接到了院外 , 一直延伸到一棵大树下 , 中途还有一段线路做了埋地处理 。
购买电动车后 , 如果想安装充电桩 , 应该走怎样的正规手续?供电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安装充电桩一般是由供电部门单独安装一块电表 , 再接出线来安装充电桩 , 但也有人从家里的电表私接出一段线用来安装 , 富强西里小区的几个案例都属于后者 。 工作人员表示 , 一户人家的总用电量大概在八千瓦 , 而一般的电动车充电就要占用七千瓦左右的用电量 , 因此从家里接线充电很容易造成断电 。
更重要的是 , 无论用哪种方法接线 , 安装充电桩都必须要求住户有一个自己的固定车位 , 而且在安装之前要跟物业沟通 , 由物业在车位证明材料上签字或盖章 。 可是在富强西里42号楼的小院 , 根本就没有固定车位一说 。
没有车位 , 充电桩是怎么装上的呢?供电部门这条路肯定是走不通 , 采访人员联系了几家销售电动汽车的商家 , 有商家明确表示需要物业同意才能安装 , 但也有商家表示可以私装 , 不需要跟物业打招呼 , 但居民需要自行承担被举报的责任 。
建议
治标还需治本 解决充电需求
对于小区里私拉电线的行为 , 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 。 在管理方面 ,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对私拉电线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 劝阻、制止无效的 , 及时报告行政执法机关 。 ”条例也明确了私拉电线行为的处罚原则:“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虽然条例的规定十分清晰 , 但采访人员在调查过程中 , 仍发现有物业存在推卸责任、疏于管理的情况 。 嘉园二里23号楼归中实物业公司管理 , 当采访人员向物业公司反馈私拉电线问题时 , 物业表示只负责居民楼的维修工作 , 不负责管理电线问题 。
“物业公司的这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 ”物业管理专家路军港表示 , 条例第二条对负责管理的“物业服务人”作了明确解释 , 其中包括物业服务企业 。
如果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力的情况 , 路军港建议 , 居民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 “条例的第九十二条规定 , 物业服务人未按要求劝阻或举报私拉电线行为的 , 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 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在此前的一些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中 , 有业主曾质疑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管理职责 , 而物业公司又拿不出已经履责的证据 。 对此路军港提示 , 物业公司在进行劝阻工作时应及时拍照、保留与业主沟通的录音 , 在向有关部门举报时也应留存通讯记录 。 “做到了这几点 , 如果问题仍未解决 , 物业公司也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责任 。 ”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施行 , 为何小区私拉电线的情况仍然猖獗?在路军港看来 , 只依靠条例去管理和处罚 , 实际上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 既会消耗大量人力 , 起到的效果也很有限 。 “来制止的时候他把线收回去 , 过两天又偷偷拉出来充了 。 而且现在电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 , 这种问题只会越来越普遍 , 到时候罚都罚不过来 。 ”
“居民之所以会私拉电线 , 说明他们有充电需求 , 想要解决问题 , 还是要从解决需求这个源头入手 。 ”路军港表示 , 物业应该与业主协商 , 想办法在小区的公共区域设置充电棚或充电桩 。 对于一些空间确实有限、不具备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 , 属地街道也应该考虑到居民需求 , 在小区周边尽量协调设置一些公共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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