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抛物;法院;珠海市;兰居;死亡;小区;物业外墙脱落砸死路人 物业公司赔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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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典型案例详情
南方日报讯 (采访人员/尚黎阳 通讯员/吁青 陈明蔚)5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高空抛物、坠物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9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高空抛物、坠物案件61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53件,行政案件2件 。
高空抛物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广东法院审结的6件刑事案件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件 。民事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因建筑物、构筑物倒塌以及物件脱落坠落,引发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高空抛物、坠物还涉及安全监管责任,可能引发行政诉讼 。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高空抛物、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东法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裁判,有效预防、遏制该类不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2018年9月4日,谢某连途经珠海市君兰居小区时,被该建筑物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中,导致头部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经查,君兰居小区于2008年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为珠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自君兰居小区交付使用至案发时,一直由珠海市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谢某连家属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共同赔偿谢某连死亡的各项费用97万元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君兰居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于2007年1月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至今有效,物业公司仍是君兰居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包括外面墙在内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
虽然并没有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对涉案外墙面进行维修,但物业公司应当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做好相应警示及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公司并未就此提供相应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对谢某连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
【物业公司;抛物;法院;珠海市;兰居;死亡;小区;物业外墙脱落砸死路人 物业公司赔89万】2019年11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9万余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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