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改广州越秀发布旧改工作指引 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

【广州 , 旧改广州越秀发布旧改工作指引 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5月14日 , 越秀区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越秀区旧村庄更新改造项目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有效期5年 。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 , 公告提到 , 合作企业参与越秀旧村庄合作改造应符合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的条件 ,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选择联合体作为合作企业及合作意向企业 , 组建联合体的企业均应符合相关条件 。
其次 , 旧村改造的基础数据调查由政府组织进行 , 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的旧村 , 应在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合作意向企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 区政府公布基础数据后 ,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引入合作企业 。
另外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 , 应当有本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 , 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 , 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 , 应当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 , 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
(责任编辑:常丹丹 HO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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