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如今最高院将再审,北京两百亿地产案:最高院终审3年后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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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壹图网)
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李微敖2020年4月26日 , 在京外资企业——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庄胜) , 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应诉通知书》(2020最高法民再15号) 。
这表明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北京庄胜与国有控股的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信达置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下称:信达北分) , 围绕北京宣武门外价值数百亿的豪宅项目“中信国安府”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 , 迈出了新的实质性一步 。
2017年3月24日 , 最高人民法院已对此案做出二审“终审判决” 。 该“终审判决”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是:法院判定 , 信达投资属“恶意违约” , 因此要按照合同约定 , 向北京庄胜赔偿10亿元违约金;同时 , 向后者返还6个地块、价值至少200亿元的项目权益 。
但这一生效判决 , 在此后长达3年的时间里 , 始终未得到有效执行 。
并且 , 2019年3月1日 , “国安府”项目的利益相关方——正部级企业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集团) , 还致函中国银保监会 , 请求中国银保监会“协调最高人民法院 , 尽快对国安府项目再审案件尽快立案 , 推动解决国安府项目的诉讼问题” 。
此番 , 最高人民法院又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
2020年4月29日 , 北京庄胜公司还向最高院递交申请书 , 申请最高院确定的5位再审法官全部回避 。
最高院一位工作人员对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表示 , 按照程序 , 这一再审案肯定会开庭审理 。 不过截至5月12日 , 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
最高院二审改判价值超200亿项目要返还
“国安府”项目历史颇久 。
上世纪90年代初 , 北京市在香港招商引资 。 外籍华人周建和及其香港庄胜投资有限公司被引进 , 参与北京市宣武门旧城改造项目 , 并于1992年9月 , 成立北京庄胜公司 。
随后 , 北京庄胜及其关联公司从中国银行湖南分行借得8806.10万美元 , 用于庄胜广场的开发建设 。
1998年 , 北京庄胜广场一期工程交付使用 。 2001年年底 , 庄胜广场二期项目开始拆迁建设 , 不过后来陷入资金困境 , 欠下银行大量贷款和利息 。
2004年 , 中国银行将其大量不良贷款剥离给信达投资等公司 , 其中包括北京庄胜的13.26亿元不良资产包 。
2009年10月9日 , 北京庄胜公司与信达投资、信达北分签订《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转让框架协议书》 , 三方同意将庄胜二期项目的A-G地块(共7个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价32.59亿元 , 由北京庄胜出让给信达北分;信达北分则对北京庄胜进行债务重组 , 并豁免其8亿余元债务 。
同时 , 约定设立项目公司——信达置业 , 开发上述地块 。 信达置业由信达投资出资并持股100%;当庄胜公司将土地转让给信达置业并出资1亿元后 , 北京庄胜有权以增资方式取得信达置业20%股权 。
2011年12月2日 , 信达投资函告北京庄胜 , 拟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信达置业65%股权 , 北京庄胜认为 , 这一行为违反合同 , 并提起诉讼 。 信达投资随后撤回了挂牌 。
2012年9月28日 , 信达投资再次挂牌转让信达置业的股权 , 这次转让的是100%股权 。 北京庄胜公司发函抗议 , 无果 。
同年11月1日 ,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安)以13.6亿元的价格摘牌 。
成立之初的中信国安 , 为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 。 至2014年 , 中信国安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中信集团持股比例降至20.94% 。
2013年12月 , 北京庄胜向北京高院起诉信达投资、信达置业及信达北分 , 要求解除协议 , 返还项目土地 , 并由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亿元 。
2014年12月18日 , 北京高院一审判决 , 驳回北京庄胜公司的诉讼请求 。
北京庄胜不服 ,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17年3月24日 , 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
最高院认定:在北京庄胜公司尚未入股信达置业的情况下 , 信达投资违背诚实信用 , 恶意违反承诺 , 不顾庄胜公司明确反对 , 执意对外转让信达置业100%股权 , 导致庄胜公司无法按照约定的前提条件向信达置业增资入股 。 信达投资的这一行为属于“恶意违约” 。
最高院判决 , 撤销北京市高院的一审判决;确认解除《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转让框架协议书》及后来的补充协议 , 信达投资依据合同规定 , 在这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庄胜公司支付违约金10亿元 , 信达置业对该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信达置业向北京庄胜返还其取得的庄胜二期除了B地块之外其余6个地块的项目权益等等 。
以近几年北京土地市场价格估算 , 这6个地块价值至少在200亿元以上 。
官司未了豪宅“中信国安府”一期项目已交房
之所以最高院的判决里 , 信达置业向北京庄胜返还的土地不包括B地块 , 这是因为早在获得信达置业的股权之初 , 中信国安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 在B地块上 , 开发运作了“中信国安府”一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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