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5月14日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 这张只记载当事人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的证明 , 有着和离婚证相同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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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受理了刘某诉任某离婚纠纷一案 。 诉讼中 , 承办法官启动调解前置程序 , 邀请妇联家事调解员介入调解 , 原、被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 自愿离婚 。 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 , 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便利当事人等角度出发 , 向当事人发出离婚证明书 。
在我国 ,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 前者由民政局出具离婚证予以证明 , 后者由法院出具的离婚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 由于离婚裁判文书中包含大量当事人隐私 , 在办理再婚、就业、财产登记等事务时出具 , 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 法院另行出具的离婚证明书 , 是裁判文书的“瘦身版” , 与调解书、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隐去了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信息 , 有利于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便捷又实用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家事纠纷审理方式 , 组建家事审判团队 , 推行离婚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财产申报、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离婚证明书等一系列家事审判新机制、新做法 , 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 , 促进家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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