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制▲再过45天,美国将对中国半导体执行史上最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 二 )


CIV 许可证例外涵盖部分计算机、电信设备、光学设备和材料、民用飞机零部件、船舶系统、雷达设备等 。
意思是 , 中国企业在生产这些产品过程中 , 部分使用美国的产品与技术是因为 CIV 许可证例外 。
在出口管制条例修改后 , 不是完全不让美国的产品和技术出口和使用在上述领域; 而是 , 未来在出口前需要经过审查 , 向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BIS 申请出口许可证 。
这就很像当初中芯国际向荷兰光刻机大厂 ASML 采购的最高等级 EUV 极紫外光刻机迟迟无法获得美国的批准一样 。
第二 , 军用最终使用 MEU 许可控制扩大 (Expansion of Military End Use/User Controls)
简单而言 , 就是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BIS 将扩大对中国、俄罗斯、委内瑞拉用于军事最终用途 , 或军事最终用户的产品出口、再出口和转让的管制要求 , 例如限制半导体设备的出口管制 。
再者 , 根据修订的新规则 , 军事最终用途的定义不单单是 “使用”、“开发”、“生产”产品 , 还包括对于产品的运行、安装、维护、修理、翻修、翻新等 。
第三 , 额外的再出口许可证 APR 将移除(Elimination of License Exception Additional Permissive Reexports)
在此规则下 , 拟取消针对合作伙伴国家的许可豁免 , 包含涉及将国安管制物品再出口到国安疑虑国家的往来国家 , 以确保针对美国产品的出口和再出口的审查能有一致性 。
总结来看 , 美国祭出的出口管制措施最终限制了半导体设备商的出口 , 业界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 , 就在45天后正式被实施 。
至于最终的影响究竟多深、多广 , 其实还是要视最终美国执行的力道 , 以及最终定义是否会再修正 。
重重举起大刀后 , 是会轻轻落下?还是狠狠地砍下去?这攸关着国内许多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前景; 看似国内半导体产业面临不小的潜在风险 , 但最终该紧缩政策若严格执行 , 可能会形成两败俱伤 , 也就是国外供应商、国内企业都受到冲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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